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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和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时间:2023-03-14点击次数:165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
招标申请编号 2023417003
项目名称 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
标段名称 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标题 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和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内容


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和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各投标人:



港口镇沙港公路污水主干管(余庆二路至中山港大桥段)工程(第二次)经2023217日评标会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泉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投标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料提出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配合招标人进行询证,同时该公司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9条规定提供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原件给我局进行查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1.2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我局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泉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特此公告。



中山市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314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山市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人联系人 侯工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88438178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兴港中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泓荻、刘凯珊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88230810、88361935
招标代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港口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88402225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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