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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至兴中段)中山段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期)项目答疑文件

时间:2023-11-17点击次数:41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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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至兴中段)中山段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期)项目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至兴中段)中山段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ZSCD202307GK055)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答疑回复:

 

问题一:针对商务评标办法第四条投标人技术能力:本项目采购是以公开招方式,本采购商务评分又要求使用无法替代的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不妥。因为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因此与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无实际意义,涉嫌对其他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平竞争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综合本项目招标商务评分办法的“项目组成员”和“投标人技术能力”评分的要求,很明显对特定供应商具有倾向性设置,限制了其他供应商参与的公平性。 建议采购监管部门重新评估本项目公开招标的对广大市场主体参与投标的公平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