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管道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时间:2024-04-08点击次数:69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管道施工单位 招标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管道施工单位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SCD202311GK092)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我司业绩因涉及保密部分,故竣工验收只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两方盖章,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问题二:请问业绩金额大小有要求吗 回复:无要求。 问题三:四、投标人概况中第2条服务机构情况中“服务机构”指什么,如果没有是否可以不填写? 回复:投标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没有可以不填写。 问题四:一、自查表中第1.2《用户需求书》、《合同书格式》条款响应表,中“若本表无相应内容,视为全部...”,可以理解为一定条件,此表可以不填写? 回复:若本表无相应内容,视为全部响应“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和“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内容。若有负偏离的,需将偏离内容填写在本表中。 二、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P10:“4、二类项目结算方式/(2) 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介预算单价× (1-中标下浮率)),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复核审定为准。” 修改为:“4、二类项目结算方式/(2) 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介预算单价× (1-中标下浮率))。5、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项目资金预算(78,000,000.00元),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复核审定为准。” 2、原招标文件P49:“(一)本合同单价/(2) 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介预算单价× (1-中标下浮率)),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复核审定为准。” 修改为:“(一)本合同单价/(2) 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介预算单价× (1-中标下浮率))。(3)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项目资金预算(78,000,000.00元),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复核审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