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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智慧停车项目澄清文件

时间:2024-06-25点击次数:266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大涌镇智慧停车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大涌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大涌镇智慧停车项目(项目编号:ZSCC-023-JQG-0071)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附件2商务技术评审表第1点、第4点、第7点、第9点、第12点,现澄清为:

1

企业

实力

2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得1分;

注: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派驻

团队

10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PMP证书(全称是: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项目管理专业人士)的,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全职独立服务本项目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

3、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具有3名或以上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关键页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承诺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全职独立服务于本项目,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不提供或提供证明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7

技术实力

10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视频设备软件具有下列相关性能参数的,每满足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1)车牌捕获率:静态≥96%,动态≥94%(车速<25KM/H);

(2)车牌正确识别≥98%;

(3)泊位匹配准确率≥95%;

(4)事件录像:支持;

(5)全天录像:支持。

【提供由投标人取得的具有CMA资质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9

10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智慧停车云平台,应具备与中山市市级平台融合的能力,要求具备与用户需求书中“智慧停车云服务”(即云平台)相关的的自研功能点,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须提供由投标人原始取得且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法提供不得分。】

12

财务

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对当地情况的理解,结合自身对行业状况的了解,制定合理的项目财务方案,对方案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财务方案十分全面且完善(6分);

2.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财务方案相对全面和完善(3分);

3.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财务方案不完善(1分);

4.无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二、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大涌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