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交易> 交易答疑澄清

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时间:2025-06-09点击次数:8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SJD25QY0033)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答疑/澄清回复: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评审项中要求提供“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5年1月以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则提供该时间段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该评审条件具有歧视性,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降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提供市场主体证明,其他材料诸如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要求,应当实行承诺制。与此同时,要扩大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范围,通过查询可核实材料真伪。随着承诺制的全面推行,供应商已经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只提供承诺函即可。 法律依据:1、《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下问题:(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规定,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

答:

本项目为综合交易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的一贯做法不适用于本项目。且招标文件第33页第四章投标须知第5.1条已清楚列明“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另中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中财采购〔2024〕13号)中已清楚写明适用对象为参加中山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基本资格条件采取“承诺信用制”的,允许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格信用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因此,本项目已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该评审条件不具有歧视性。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社保证明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珠海新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南湾南路5019号佳兆业中心1203室 邮编:519030 联系人:吴经超 联系电话:13600368061 授权代表:陈明明 联系电话:1987983826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南湾南路5019号佳兆业中心1203室 邮编:51903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ZSJD25QY0033 包号:/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6月3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各包组)评分序号中的第5条-企业证书中的“4.投标人物业服务能力较强,达到GB/T20647.9-2006、CTSSES1001-2019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达到CJJ/T287-2018、CCCH1001-2020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以上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1、该体系认证证书(达到GB/T20647.9-2006、CTSSES1001-2019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和达到CJJ/T287-2018、CCCH1001-2020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要求相对唯一,不具有普遍性,该评分要求构成了以不合理的要求对供应商差别及歧视。 2、该体系认证证书指定唯一机构和要求(CTSSES1001-2019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CCCH1001-2020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颁发。本项评审条款的设置有限定或指定特定的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或歧视性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之嫌。 法律依据: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4、违反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规定。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为了本项评审条款的公平性,我司现要求贵司依照上述的质疑事项依照招投标相关的规定进行审视处理,并在答疑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谢谢! 日期:2025年6月3日。

答:

详见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澄清部分。

3

质疑事项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第5条企业证书 “4.投标人物业服务能力较强,达到GB/T20647.9-2006、CTSSES1001-2019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达到CJJ/T287-2018、CCCH1001-2020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以上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1、上述两个认证体系与项目服务的实际需要关联性不强。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中具备这两个证书的不多,证书设置体现不了公平性,且缺乏充分竞争性。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

答:

详见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澄清部分。

4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中山市唐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大鳌溪商业楼第3栋第4层412卡; 邮编:528400; 联系人:张立维 ; 联系电话:13924511400;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大鳌溪商业楼第3栋第4层412卡; 邮编:5284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ZSJD25QY0033 包号:1、2、3;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5月29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第5条企业证书 “4.投标人物业服务能力较强,达到GB/T20647.9-2006、CTSSES1001-2019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达到CJJ/T287-2018、CCCH1001-2020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以上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1、该证书不具有普遍性。供应商普遍不具有此类认证证书,该评分要求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该证书为以该指定机构和要求(CTSSES1001-2019、CCCH1001-2020)颁发,具有排斥性和歧视性。有倾向某特定供应商的嫌疑,涉嫌串通。 法律依据: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3、违反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规定。 4、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规定。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司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限期内作出回复。 提疑人:中山市唐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30日。

答:

详见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澄清部分。

5

1、招标文件第10页★号条款:★包括消防中心及场内消控设备等的安全监察、巡视、值勤保卫,重点部位(水、电总表)巡查登记等,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正常。另外,消防监控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消防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中级或以上)上岗。 疑问:本条作为星号条款,关于全体消防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涉及到相关证件,招标文件应明确本星号条款的响应方式为承诺响应还是投标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29页关于评分项-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拟派其它人员:要求在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前提下,有多提供的消防员证得2分。 疑问:用户需求书并没有对消防岗位人员单独列明具体的数量,供应商如何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多于用户需求的人员呢,评审委员会又依据什么标准去评定呢?

答:

1、投标人投标时,消防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中级或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2、在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前提下(即1人),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51月以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则提供该时间段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各包组)/5.企业证书,原内容为:


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5.

企业证书

15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分。

4.投标人物业服务能力较强,达到GB/T20647.9-2006、CTSSES1001-2019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3分。

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达到CJJ/T287-2018、CCCH1001-2020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以上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澄清为:

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5.

企业证书

15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分。

4.投标人物业服务能力较强,达到GB/T20647.9-2006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3分。

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达到CJJ/T287-2018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园林绿化养护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证书有效性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可查。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以上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三、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及澄清文件为准,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火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