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横门西水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产业类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时间:2025-11-14点击次数:9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翠亨新区横门西水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产业类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答疑及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行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翠亨新区横门西水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产业类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编号:XYGL202510GKZ011)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及澄清:
一、答疑部分
(1)尊敬的招标人: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司作为该项目的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商务评分表”内的人员、业绩条款认定理解存在疑虑,特此提请招标人澄清。为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以及充分竞争性,现陈述我司理解与建议如下: 1、第8点拟投入人员情况条款中关于技术人员职称的要求,若拟投入人员中已通过2024年职称评审,且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是否可以提供公示文件及公示通过截图作为该招标文件职称要求的证明材料? 2、第9点业绩情况条款中“投标人单独完成业绩”的认定理解存在疑虑,对于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若合同中明确体现了联合体【牵头方/成员方】的名称,且其在该业绩中承担了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核心工作(检测或监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或监测)报告予以证明,是否可被视为满足“投标人单独完成"的业绩要求?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这从法律上确立了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单一主体地位。相关法规联合体作为一个整体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业绩中分工协作、共担责任,共同履行合同。因此,联合体业绩理应被视为该“投标人”(即联合体整体)的业绩,若不予认可具有排他性的嫌疑。 以上恳请,盼予明确。非常感谢!
答复:1、如果2024年职称评审通过,则可以提供公示文件及公示通过截图作为本招标文件职称要求的证明材料。
2、见澄清。
(2)招标文件P35页,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检测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且持有效检测员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7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要求,技术人员职称要求为“工程类专业”,招标文件对技术人员设置专业要求理解有误或设置条件过于严苛,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要求存在偏差,建议更正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且持有效检测员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7分。
答复:见澄清。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第8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中“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检测和监测技术负责人外): 具有建筑工程检测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且持有效检测员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7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件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连续3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澄清为:
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检测和监测技术负责人外):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且持有效检测员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7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件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连续3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2)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第9点“业绩情况”:
业绩情况 |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同类单独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同类单独监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1)本项最高得20分;(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同时包括检测内容及监测内容的,则只可按一个业绩类别计分,不重复得分;(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同类业绩指:对应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的建设工程检测或监测项目业绩;(5)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①合同复印件;②对应该合同项目的任何一份正式检测或监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澄清为:
业绩情况 |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同类单独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同类单独监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1)本项最高得20分;(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同时包括检测内容及监测内容的,且金额达到上述要求的,算两份有效业绩(检测及监测业绩均可计分);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按联合体分工协议互相独立的完成检测与监测内容,且金额达到上述要求的,算两份有效业绩(检测及监测业绩均可计分);(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同类业绩指:对应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的建设工程检测或监测项目业绩;(5)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①合同复印件;②对应该合同项目的任何一份正式检测或监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及澄清文件为准,本答疑及澄清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行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