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智慧停车合作运营管理服务澄清文件
时间:2026-01-28点击次数:35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角镇智慧停车合作运营管理服务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福三角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三角镇智慧停车合作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35615)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答疑部分
三角镇智慧停车合作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35615)在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2026年01月27日12:00时),没有潜在的投标人提出疑问,本项目无答疑文件。
二、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13页“10.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投标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修改为:“10.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投标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原招标文件第18页“25.3. 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修改为:“25.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原招标文件第33页“2.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现修改为“2.投标人应签署第七部分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原招标文件第55页“③第七年至至第九年末报价评分”,现修改为:“③第七年至第九年末报价评分”。
5.原招标文件第71-72页“3. 对本招标文件第五部份用户需求书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现修改为:“3. 对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福三角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