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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一经济合作社厂房答疑及澄清文件

时间:2026-08-03点击次数:10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一经济合作社厂房

答疑及澄清文件

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一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一经济合作社厂房(项目编号:RF2026C132GK)进行邀请招标,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答疑回复: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请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请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履约保证金可否使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11页,九、付款方式,“(6)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支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97%”,请问可否明确每年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第10页,七、质量保证期,“1、本项目要求免费质量保证期为3年(具体合同质保期以投标承诺的年限为准)。计算起始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缺陷责任期为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请详细解答质保期3年与缺陷责任期2年的区别。

答:质量保证期3年(具体合同质保期以投标承诺的年限为准)指正常使用下,施工单位必须免费维修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定最低时限,保护建设单位长期使用安全。是工程本身质量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2年指建设单位扣留质保金、施工单位必须免费修复施工原因质量缺陷的期限。

 

二、澄清部分:

无。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一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