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罟步村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2026年)(第二次)答疑及澄清公告
时间:2026-08-06点击次数:9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西罟步村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2026年)(第二次)答疑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对西罟步村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2026年)(第二次)(项目编号:07-06-04A-2026-D-F-E18243C01)进行公开招标,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7时00分)前,有潜在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疑问,现进行答疑和澄清:
一、答疑部分
1、提疑:0
答:该提疑无实质内容,不予答复。
2、提疑:事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35页第6点要求:6.★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处备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1.本项目属于村级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项目,服务区域为行政村,不属于城区范围; 2.经向东凤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核实,当前辖区内已无法受理、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无办理途径; 3.若保留本条★硬性要求,中标人客观无法取得对应证件,承诺函亦无法兑现条款要求,将造成合同履约障碍,存在项目采购风险。 建议:直接删除用户需求书第 35 页第6点带★条款。
答:详见澄清部分内容。
二.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35页用户需求书第6点:6.★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处备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澄清为:删除招标文件第35页用户需求书第6点:6.★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处备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