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时间:2026-09-07点击次数:7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答疑及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国际招标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的委托,对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6CDA39A02818)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的内容作如下答疑及澄清:
一、答疑部分
我方在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过程中,针对【附表 2 商务评审表】第 5 项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评分条款存在疑问,特向贵司提请澄清确认: 招标文件原文: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测员证,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资质 (或者资格) 证书(若证书由第三方机构机构颁发,还须提供该机构在政府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为其购买 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事项: 条款中要求 “若证书由第三方机构颁发,还须提供该机构在政府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我方获取到第三方发证机构在政府官方查询网页的截图(网页显示该机构已完成政府备案登记),请问: 1、该政府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是否可以作为本条评分项所要求的 “该机构在政府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用于投标文件评审? 2、如网页截图不被认可,请明确可接受的备案证明材料具体形式、获取渠道。 恳请贵司就以上疑问予以回复,以便我方准确编制投标文件,避免投标文件无效或者不得分。
答:可以;人员证书由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提供第三方机构在政府官方查询网页的截图满足备案证明材料要求。
二、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三、资格性文件/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P79附身份证内容澄清为“被授权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背面”,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07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山市东凤镇佛奥幼儿园/深圳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
被授权代表/代理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组织机构代码)或注册证号: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内容一致。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6、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
被授权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面+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