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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拍卖公告

时间:2025-04-18点击次数:143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拍卖公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2025425日(星期9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5425日(星期900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5425日(星期930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

拍卖起拍

(元)

保证金(

竞价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备注

1

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

17096719

3400000

200000

本次标的拍卖底价主要依据市财政局项目预算审核意见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4241200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竞买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4241600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13680234012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该标的位于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项目土石余渣,其中土方214995立方米(火炬开发区57430立方米,翠亨新区157565立方米),石方314589立方米(火炬开发区120844立方米,翠亨新区193745立方米)。

2、工程项目土石余渣平整要求

1)买受人必须接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属地镇街及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清运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2)该标的为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项目施工涉及的砂石土资源,不包括土地、道路、码头等其他设施。

3)买受人在清运及生产过程中不得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涉及建筑垃圾处置的,须根据城管执法部门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买受人因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砂石土资源按照“即挖即运”的方式进行清运,即由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并将砂石土资源堆放至临时转运区域,买受人将临时转运区域的砂石土资源进行清运。买受人在清运方式及期限上应与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充分的沟通衔接,除不可抗力及无法预见因素外,买受人应在当日完成当日采出的砂石土资源清运,逾期清运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交易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买受人与项目施工单位沟通衔接的居间协调。

5)标的交易及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金,标的物生产、运输、交易等环节涉及的所有费用。本次砂石土资源交易委托人涉及的税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并代为缴纳。

6)买受人须与属地镇街签订相应的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10日内向委托人及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已签署的监管协议副本。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等各项措施要求,涉及的有关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临时堆放区域仅供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堆放,如需设置临时加工生产线,须征得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并完善环境保护等有关手续。

8)买受人严禁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采挖砂石土资源,对非本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需开采的资源进行开采的,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非法采矿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9)买受人必须按时支付砂石土资源价款。如果买受人不按时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0个自然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款项不予返还,且委托人可要求买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10)出让标的数量及品位主要是根据本次公告的项目勘查报告及施工方案作出的预估数值,委托人不对其准确性负责,具体数量及品位以现场开采为准,实行多不退,少不补。如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项目施工方案出现变更调整,导致按图施工后砂石土资源开挖方量发生变化的,则由项目代建单位重新核算标的数量,委托人参照本次成交单价重新核定出让收益,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同价款;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接收交易标的后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任意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或违约指控,相关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买受人取得标的处置权后,清运交易标的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临时转运区域作业须接受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单位进行监督,且不得损害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任意第三方其它非交易标的财产安全。买受人在安全、环保、运输、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以致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买受人在砂石土资源处置结束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撤场(即撤离所有生产设施,拆除及清理临时建筑和遗留物等)。

13)买受人未按约定要求处置交易标的的,由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买受人应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如买受人拒不整改的,视为买受人放弃剩余交易标的处置权,交易标的出让价款不予退付,剩余交易标的由委托人另行处置。

14)任何一方确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战争、政府征收等,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规定为准)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次交易的,遇到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的一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事件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报告,且受影响方需提供权威机构证明,三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如因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导致的工期延误事宜,买受人应做好晴雨表等过程性台账,并及时与委托人及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报备,委托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延期,所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受影响时限。由于买受人主观原因延误采取必要补救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3、清运设备与材料:

1)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与车辆由买受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2)买受人所有设备与材料必须是国家认证和检测的合格产品,买受人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明,经认定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3)因施工机械设备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工程验收:

买受人完成土石方清运后,经属地镇街验收通过,买受人才能申请清运保证金退付。

5、违约责任

买受人清运前向属地镇街指定账户内缴纳清运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届时属地政府要求为准。如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清运的,且经委托人或项目代建单位多次提出整改要求后,并未落实整改的,委托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交易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并可视买受人自动放弃土石余渣处置权,剩余土石方由委托人另行处置,买受人缴纳的标的价款不予回退。

6、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7、拍卖人对标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品质等状况不作保证,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8、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③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④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9、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拍卖公告内容,于规定时间内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将保证金汇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的到账情况以及到账时间,请竞买人尽量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建议不要使用网银。如转账期间出现任何疑问,请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保证金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缴清相关款项并完成土石堆清运后,需向属地镇街提供完整的测量报告 (一式叁份),经属地镇街验收通过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须在《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标的价款,如果买受不按时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0个自然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款项不予返还,且委托人可要求买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委托人的成交款结算缴款方式为,由委托人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以非税形式,将拍卖所得款项上交国库,委托人的成交款结算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佣金人民币4883元(大写:人民币仟捌佰捌拾元整)由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人开具发票,支付账号信息:账户名称: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1 0289 0902 4876 403,开户行:工商银行银苑支行。

十五拍卖信息2025418刊登《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标的展示时间:20254222025423(电话预约)

十七、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   林小姐0760-88237717、13680234012;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1期紫怡园1座2217室;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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