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1号房地产(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5-05-27点击次数:163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1号房地产(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岐活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3时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1号房地产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3时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产权证 | 参考建筑面积 | 房产用途/土地期限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注 |
1 | 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1号 | 中府国用(2012)第2300154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112001895号 | 74351.88㎡ |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至2048年6月29日止 | 16300.44万 | 3200万 | 90万 | 无 | 设有抵押权。 |
注:标的现存在抵押权登记。委托人承诺在收齐第一期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抵押权人提交解押申请。自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双方到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相关交易手续至权属过户到买受人名下。
若因抵押权人原因导致解押延迟,则过户期限相应顺延,委托人应及时提供相关书面说明。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中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未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未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相关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8807602077)。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
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标的按现状带租约拍卖,如拍卖标的面积、证号与产权登记面积、证号有差异的,以过户时产权登记面积、证号为准。拍卖成交的,若拍卖标的与现状有出入的,最终以当地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核定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2、拍卖标的的坐落、位置、面积等资料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拍卖标的内之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餐具、杂物、各类设备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拍卖标的于拍卖前后的规划状况不在本次拍卖范围,若有关部门对其目前及将来的规划作出调整或改变,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在开拍前2个工作日之前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标的过户及税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佣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双方到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相关交易手续至权属过户到买受人名下。
(2)过户前与委托人签定《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如有其他补充事宜,买受人与委托人应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由于委托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3)不动产标的办理产权交易过户,买、卖双方所应缴付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房产税等),按照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各自承担。
6、标的移交
产权证权属完成变更过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标的实物由委托人按现状现貌移交给买受人,移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影声天线费、卫生清洁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保险费、绿化维护及除四害维护费、电梯维护费、配电房维保费等)由委托人承担;移交后上述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若无法办理权属过户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及不能实物移交,由委托人负责解决。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转移登记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物及相关资料并自行评估标的物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10、标的开发建设及指标要求
(1)若买受人为非中山市石岐街道内注册企业,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20日内,自愿在石岐辖区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企业,再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受让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若买受人为中山市石岐街道内注册企业,受让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买受人名下,买受人也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20日内,在石岐街道注册以受让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受让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
(2)买受人竞得地块后用于工业生产。
(3)买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在签订买卖合同当日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用地的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所涉地块参照“标准地”出让标准,设控制指标如下:
容积率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产出强度 (万元/亩) | 税收强度 (万元/亩) |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参考值 |
2.0≦容积率≤3.5 | ≥600 | ≥1200 | ≥80 | 符合我市节能降耗有关指标 |
达标要求: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至少有3个自然年度达到“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其中2项经济指标。
(5)达产要求:买受人自正式投产之日算起,连续5个完整会计年度(2026—2030年),累计总产值需超100亿,其中第5年(2030年)年产值达到50亿(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6)达税要求:买受人自正式投产之日算起,连续5个完整会计年度(2026—2030年),累计纳税额需超9亿(以税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从《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到2035年,在竞得标的物红线范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且在中山市石岐街道入库统计(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8)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土地使用权。
(9)自项目达产之日起10年内,未经石岐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不得将公司注册地、纳税申报地迁移到石岐街道辖区范围外。
(10)若未来有上市计划,须承诺将上市主体注册至石岐街道辖区范围内,10年内不得外迁;且不得将其关联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将公司控股权进行转让(通过上市公开募资除外)。
(11)必须在完成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之日起180日内开始动工;必须在2026年7月1日前正式生产、扩产。
12、违约责任
(1)若买受人存在除上述11条“标的开发建设及指标要求”中第(5)、(6)点外任一条约定的违约情形并且未能按照要求的期限完成整改的,须每日缴纳整体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五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
(2)若买受人同时存在上述11条“标的开发建设及指标要求”中第(5)、(6)点两条违约情形并且未能按照要求的期限完成整改的,应该按照1800万人民币的金额给予赔偿,买受人须在转让方发出告知通知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缴足赔偿金额。
(3)买受人承诺按约定接受委托人的监管,承诺依照约定的投资类型、产业结构及投资强度进行投资。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本合同,视为买受人存在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有权将标的重新拍卖对外转让,重新拍卖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有权按照拍卖法追究买受人的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支付第一期拍卖成交款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成交款分两期支付。买受人于签订《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支付30%拍卖成交价款项;《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余下70%款项。
买受人中途悔约或逾期15日仍未付清应交拍卖成交价款的,已签订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即告解除,委托人在7日内退回买受人已付价款;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在已付款项中扣除。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固定佣金额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88000.00元)。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所有相关价款(含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5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山日报》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0日,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80760207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617986 18807602077(陈小姐);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36号中宝大厦3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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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明书.pdf (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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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石岐区民盈路1号).pdf (2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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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照片(石岐区民盈路1号).pdf (48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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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石岐区民盈路1号).pdf (59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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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pdf (24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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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pdf (39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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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石岐区民盈路1号).pdf (57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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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石岐区民盈路1号).pdf (45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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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石岐区民盈路1号).pdf (28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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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创业园 20250521_1.pdf (2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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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书 (1).pdf (4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