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富源工业园东侧斜坡整治工程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公开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时间:2025-09-04点击次数:46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富源工业园东侧斜坡整治工程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公开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富源工业园东侧斜坡整治工程产生的砂石土资源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数量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 (元) | 是否有 保留价 | 备注 |
1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富源工业园东侧斜坡整治工程产生的砂石土资源 | 35134.4立方米 (其中:土方约21599.9立方米; 石方约13534.5立方米) | 451600 | 90000 | 2000 | 无 | 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范围仅限砂石土资源,不包括土地、道路、码头等设施。 |
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买,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成为竞买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投。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声明书》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加盖公章。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 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声明书》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加盖公章。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28309038(联系人:萧先生)。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瑕疵情形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知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竞价拍卖标的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富源工业园东侧斜坡整治工程产生的砂石土资源,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范围仅限砂石土资源,不包括土地、道路、码头等设施。
2、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具体以标的物现场看样、交接实物及委托人最终核实为准。
3、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与内容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载列,只作参考,若与实际有出入的,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标的物清单及委托人最终核实为准。买受人无权以变化内容作为变更标的成交价款及付款期限的抗辩理由。如标的物提货时的数量与拍卖资料上的数量出现差异的,以标的物现场交接实物数量及委托人最终核实为准,因差异而产生的全部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变,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4、经网络确认最终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出具《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买受人须于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买受人须将拍卖成交价款凭委托人出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划入中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用账户。
5、拍卖标的交易及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金,标的物生产、运输、交易等环节涉及的所有费用。本次砂石土资源交易委托人涉及的税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并代为缴纳。
6、 拍卖标的清运要求:
(1)拍卖标的砂石土资源按照“即挖即运”的方式进行清运,即由施工单位实施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买受人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同步开展砂石土资源清运。买受人在清运方式及期限上应与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充分的沟通衔接,除不可抗力及无法预见的因素外,买受人应当日完成施工单位当日采出的砂石土资源清运,逾期未完成清运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人及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管,根据属地镇街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等各项措施,涉及的有关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如需在施工现场设置砂石土资源临时加工生产线,须征得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及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并完善环境保护等有关手续。买受人在清运及生产过程中不得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涉及建筑垃圾处置的,须根据城管执法部门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买受人因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砂石土资源处置结束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撤场(即撤离所有生产设施,拆除及清理临时建筑和遗留物等)。
7、相关责任:
(1)委托人监督督促买受人履行合同,负责计收合同交易价款及核算砂石土资源交易过程中委托人涉及的税金。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一切纠纷事项概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解决。
(2)买受人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砂石土资源价款。如果买受人不按时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0个自然日的,委托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款项不予返还,且委托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均可要求买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合同标的数量及品位均为预估值,委托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不对标的数量及品位的准确性负责,具体数量及品位以施工单位现场开挖情况为准。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接收交易标的后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任意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或违约指控,相关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处置标的物过程中,在安全、环保、运输、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以致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承担清运标的的安全责任,且不得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任意第三方其它非交易标的财产安全。
(5)买受人未按约定要求处置交易标的的,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买受人应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如买受人拒不整改的,视为买受人放弃剩余交易标的处置权,交易标的出让价款不予退付,剩余交易标的由委托人另行处置。
(6)买受人不按合同约定,对非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必须开采的资源进行开采的,将按照非法采矿情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8、委托人与买受人自签署《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后,视为标的移交完毕,双方的权利义务按《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执行,双方已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后续程序与拍卖人无关。
9、买受人自签署《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后,有关标的的所有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在对标的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0、拍卖人只负责本次拍卖的流程,确定成交价与买受人。标的移交完毕后,买受人就砂石土资源的清运作业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产生纠纷的,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居中协调,有关权利义务纠纷与拍卖人无关。
1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约定期限内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和其他拍卖相关文件,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若买受人逾期未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者逾期未与委托人签订《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或者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视其违约,并视买受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2、本《拍卖公告》系《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的不完全列举,《拍卖公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竞买人必须于拍卖前详尽了解拍卖标的资料及其相关附件,自行判断其是否具备竞买的条件,并承担竞买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3、《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名称及《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乙方的名称,以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
14、网络竞价现场,竞买人的出价即视其为已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并清晰了解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的有关详细资料内容--挂网《公开拍卖公告》、《竞买规则》、《竞买须知》及其附件《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评估报告》等,已知悉和认可并同意上述资料中各项条款的告知与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否认知晓拍卖标的状况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15、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该全部成本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③清运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④其他一切已知和未可预知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费用等。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并付清相关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经委托人确认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中山市工程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拍卖成交价款凭委托人出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划入中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用账户。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2800元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5年9月4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9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8367891、18028309038;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金港路康益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