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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和腾蛟正街55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12套)九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5-09-08点击次数:617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和腾蛟正街55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12套)九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和腾蛟正街55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12套)九年租赁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

参考

租赁面积

起拍价

保证金

竞价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1

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和腾蛟正街55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12套)九年租赁权

1629.09

平方米

19965

元/月

39930

200元/月

备注:

1、租赁期限9年,无免租期。

2、月租金每三年递增5%(即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金为成交价,第四年至第六年月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至第九年月租金在第六年的基础上递增5%)。

3、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租赁面积为153.09平方米;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12套)租赁面积为1476平方米,每套租赁面积为123平方米。

4、租金按月支付;买受人(即承租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足额支付首月租金,及须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的租金以转账方式至委托人(即出租方)指定账号,并按时向有关部门缴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5、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买受人须于签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

6、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7、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有土地证、房产证;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12套)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用水用电用气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用气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委托人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买受人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买受人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买受人已交纳《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项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拍卖标的具体详情见下表:

序号

物业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9号

153.09

2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101房

123.00

3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102房

123.00

4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201房

123.00

5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202房

123.00

6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301房

123.00

7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302房

123.00

8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401房

123.00

9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402房

123.00

10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501房

123.00

11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502房

123.00

12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601房

123.00

13

中山市小榄镇腾蛟正街55号602房

123.00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承诺函》(承诺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文本格式详见拍卖公告附件);(3)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承诺函》(承诺有较好的社会评价及品牌形象,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消防安全等安全事故发生;文本格式详见拍卖公告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承诺函》原件(承诺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文本格式详见拍卖公告附件);(3)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2)《承诺函》原件(承诺有较好的社会评价及品牌形象,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消防安全等安全事故发生;文本格式详见拍卖公告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3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上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一)基本要求

1由出租方提供房屋,承租方自负盈亏,在租赁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承租方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的,应无条件承担转租后产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和法律后果,与出租方无关。除此之外,因转租造成物业的任何损毁由承租方承担修复。承租方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给第三人,转租、分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超过项目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承租要求

1承租方作为经营性质的,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一切必须具有的证件方可开业,相关证件的办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完成后需提交一套至出租方备案。

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出租方的规章制度,合法承租并对承租过程的一切活动及其造成的后果负责。

3承租方自负盈亏,在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债务和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须提前提交装修方案(包括且不仅限于设计平面图、装修效果图、工期、装修费用等)至出租方,由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对原建筑构成损害,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以拆除商标标牌及其他属于承租方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房屋内的固定装卸设施(如隔墙、门窗、天花、地板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出租方有权进一步进行索赔。

5、承租方应清楚知悉租赁物的土地、建筑物权属状况、规划报建情况等各种现状,愿意接受租赁物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风险 ,同意按现状租赁。如租赁后的改造计划涉及报建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可协助提供有关资料。报建结果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出租方不作保证或补偿。

6出租方交付使用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和保养,租赁期内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完好。

7、承租方必须文明守法,按章纳税,随时接受和服从出租方及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治安、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该房屋内储存任何易燃易爆、含腐蚀性物品及危险品,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承租使用场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由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因承租方责任发生的火灾、失窃等事故而造成出租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8、承租方应按要求配置相关消防设施,消火栓标识清晰,配置齐全有效;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有效期内,做好日常消防巡查工作,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承租方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0元。如发生两次,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

9承租方应做好房屋的管理,严禁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意外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如有发现从事违法活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租赁场所内造成的任何第三人损害,相应责任由实际经营者承租方承担。

11、出租方有权不定期对承租方进行监督,承租方必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出租方应根据监督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如超过限期未完成整改或同类问题发生第二次的,出租方有权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扣罚2000-5000元/次。如同类问题发生第三次,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理由提前终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须缴清一切费用并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归出租方所有。

1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且承租方对此不享有任何赔偿或补偿的请求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扣清承租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承租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承租方所应交的费用,则承租方应补足差额。

14、因提前解除《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或合同期满时,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退还房屋,并将存放在房屋内的一切物资搬走,如三天内不搬走,视为承租方放弃该物资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处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承租方。如出租方因处理承租方物资产生其他额外费用的,由承租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

1《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签订后,承租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交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经营要求或未按时缴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后承租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原金额。如扣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

2、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及办妥交接手续后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因承租方原因或责任导致双方的《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租金等费用

1、首月租金,承租方于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2承租方必须在每月5号前缴交本月的租金,并按时向有关部门缴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如果不按时交纳相关费用,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费用金额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30个自然日的,承租方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造成出租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进行索赔。

3自双方签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之日起,因承租方租用租房物业而发生的水电等物业设施的维护费、消耗费用和网络费、治安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无论是可预见的或是不可预见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五)其他约定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作现状整体拍卖租赁权,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相对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以及拍卖人、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说明仅供参考,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构成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拍卖标的内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货物、家具、电器、杂物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3、买受人应当在承租前充分评估能否依法依约开办其经营项目,自行承担办理经营执照的义务。

4、租赁使用权具体期限以正式签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的起止时间为准。

5、租赁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分包、转包经营给第三方,并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债权、债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工商费、税收及其它相关费用。

6、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并按照《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的约定支付租金,由买受人按双方签订的《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委托人结算。

7、委托人按《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具体事项详见《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

8、买受人按《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版式)和内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不违反合同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或修改,对增加或修改部分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

9、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10、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竞拍。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且缴清首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履约保证金、租金、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委托人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签订《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同时需按《院外房屋出租(公善街9号、云路83号宿舍1A栋)项目合同书》约定缴交履约保证金、租金。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总价的1%向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5年9月8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6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