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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办公楼(共8卡)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6-01-13点击次数:162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办公楼(共8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石岐街道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委托,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委托人式对: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办公楼(共8卡)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编号

拍卖标的

产权证

房产用途

参考面积(㎡)

起拍价(元)

保证金

(元)

价幅度(元/次)

备注

1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001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831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3456.0064万

340万

20万

空置、毛坯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002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834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空置、毛坯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003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997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空置、毛坯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004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983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空置、毛坯

2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101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962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3672.0068万

360万

20万

带租约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102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944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带租约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103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5939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带租约

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28号完美金鹰广场1座2104房

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6006号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土地:47.47/房屋:490.91

带租约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9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如非本人到场签约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件备查。

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签约,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拍。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拍卖人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29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如非本人到场签约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件备查。

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签约,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5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上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8807602077,0760-88617986)。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名称、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备注(现状)、房屋质量、规划用途等不作承诺保证,如与拍卖标的现状有出入的,以标的现状和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人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而导致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3、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表示其对拍卖标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尽职调查,已经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及详细阅读了拍卖标的相关资料,完全知悉、接受拍卖标的,对本拍卖公告的内容已经认可,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价款的,拍卖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4、竞买人(含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竞买人的购房资格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标的按现状、部分带租约拍卖,标的详情、租约情况见评估报告或向委托人、拍卖人索取资料。

2、标的原产权人为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标的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3、拍卖标的的坐落、位置、面积等资料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4、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其交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5、办理贷款事项

5.1竞买人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应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如部分拍卖成交价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无论由于买受人自身原因还是贷款银行方面的原因导致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6、标的过户、税费

6.1标的产权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依法应缴交或补缴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工本费、测量费等)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即各付各税。

6.2标的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成交款之日起30日内,原产权人将拍卖标的产权过户办证相关资料交给买受人;买受人须自标的过户办证相关资料交接之日起90日内将拍卖标的不动产权属办证至买受人名下,委托人、拍卖人给予相应的协助。

7、标的移交

7.1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且出具新的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原产权人负责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原产权人与买受人签订《标的移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影声天线费、卫生清洁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原产权人负责并于办理标的实物移交前缴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7.2标的2移交次月1日起的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

8、若因委托人或拍卖标的自身原因,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拍卖标的不能办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委托人(或实际收款方)须将已收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人将所收的拍卖佣金如数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除此之外,委托人、拍卖人无需承担其他责任,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未能如期办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委托人不再提供任何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本拍卖公告约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未能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和缴清全部拍卖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并处置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并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1)标的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划入委托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7803840000027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宏基支行

(2)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0.1%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将拍卖佣金划入拍卖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400178035205308115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6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2月5日、6日,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80760207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07602077(陈小姐);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36号中宝大厦3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202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