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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外东华花园等16套房屋及配套单车房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6-02-14点击次数:12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外东华花园等16套房屋及配套单车房

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中山市爱医院委托,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202633(星期15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外东华花园等16套房屋及配套单车房五年租赁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633日(星期1430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633日(星期15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标的项下物业位置

租赁面积约(㎡)

起拍

/月)

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

/月)

是否有保留价

租赁

期限

租赁

用途

备注

1

 

 

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外东华花园等16套房屋及配套单车房五年租赁权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B幢617房

92.26㎡

17180

50000

200

住宅

标的项下16套物业按现状整体拍卖;除东明花园东明路9号G座301房无单车房外,其余15套房屋均有配套的单车房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B幢717房

92.37㎡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205房

67.29㎡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207房

66.86㎡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305房

67.80㎡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307房

67.80㎡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605房

66.67㎡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607房

66.42㎡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705房

67.57㎡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707房

67.27㎡

中山市北区宏基路东华花园D幢710房

68.73㎡

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东明路9号G座301房

125.4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岐濠路11号1幢305

127.52㎡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岐濠路11号1幢505

127.52㎡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岐濠路11号1幢605

127.52㎡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东路伟成新村9幢4楼B座

87.87㎡

合计

1386.92

 

竞买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321200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委托书扫描件3)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声明书扫描件。委托书》、声明书签字按指模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5)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6)声明书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加盖公章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321600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 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委托书扫描件3)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声明书扫描件。委托书》、声明书签字按指模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5)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6)声明书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加盖公章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25383222(联系人:罗小姐)。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瑕疵情形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知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项下16套物业按现状整体拍卖;除东明花园东明路9号G座301房无单车房外,其余15套房屋均有配套的单车房。拍卖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拍卖标的清单》及相关附件《物业租赁合同》,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移交时以现场看样、实物交接及委托人最终核实为准。

2、拍卖标的以物业月租金总额为起拍价,成交价为签约承租的实际月租金价格。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的具体位置、租赁面积、成交月租金额、租赁起止日期、租赁用途、物业交接日期及相关条款的约定等内容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有出入的以其实际状况现场看样《评估报告》及买受人和委托双方共同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无权以变化内容作为变更标的成交价款及付款期限的抗辩理由。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款不作调整,拍卖及委托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3、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及租赁要求

①买受人(即承租人)应妥善使用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因使用需要,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确认,可对所承租物业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到期后,不可拆卸的装修设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②装修期即免租期自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计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③买受人须按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业,不得任意改变租赁用途。

④租赁物业禁止违法性、危险性、污染性的经营活动。

⑤在装修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隐患。

4、买受人在使用租赁物业过程中,因租赁物业的土地功能、房屋功能及相关权属证件(如不动产权证、各类资质验收证明文件)等条件对其使用产生的影响,由双方协调处理解决。

5、 关于电动车及电池充电安全责任

①买受人(即承租人,含其共同居住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标的物业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消防重点部位,以及室内房间、阳台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其电池充电。

②买受人使用充电设施(若有)时,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及充电器,不得私自改装、拆卸充电设施,不得在充电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若买受人(即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火灾、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④拍卖人及委托人已就电动车充电安全风险进行明确告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引发的安全风险及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6、在租赁期内,买受人若将租赁物业转租或分租的,物业转租第三人前,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确认且相关转租资料经委托人存档备案,买受人需确保转租第三人与实际承租人一致,否则视为买受人未经委托人同意将承租的物业转租或转借给他人,视其违约,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委托人的审核行为不免除买受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权利义务不因转租、分租而改变,若因转租或分租发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买受人对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负责,应确保承租物业的用电安全,物业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承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如因买受人原因引起火灾事故导致委托人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买受人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自租赁物业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使用物业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后的租赁物业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债务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买受人(即承租人)必须接受并服委托人的监督管理,委托人如有发现买受人违法违规使用物业、或物业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形,买受人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双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并依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项下物业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具体移交日期以约定及实际交付为准)。租赁物业移交后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证金、月租金、水费、电费、管理费、通信费、税费、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改造费、设施日常维护费、工人工资等一切费用及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即承租人)自行承担处理。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委托人概不负责,并视同违约,租赁保证金不作退回。

11、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承租物业投入建设安装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属委托人所有。

12、本《拍卖公告》系《物业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的不完全列举,《拍卖公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竞买人必须于拍卖前详尽了解拍卖标的资料及其相关附件,自行判断其是否具备竞买的条件,并承担竞买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3、买受人与委托人自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视为标的移交完毕,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物业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执行,双方已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后续程序与拍卖人无关。

14、《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名称及《物业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名称,以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

15、网络竞价现场,竞买人的出价即视其为已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并清晰了解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的有关详细资料内容--挂网《公开拍卖公告》、《竞买规则》、《竞买须知》及其附件《物业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等,已知悉和认可并同意上述资料中各项条款的告知与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否认知晓拍卖标的状况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16、经网络确认最终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拍卖人出具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于委托人通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即月租金)的贰倍金额向委托人交纳租赁保证金,同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额,并签订由委托人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租赁权的相关手续。

17、买受人须于约定期限内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物业租赁合同》和其他拍卖相关文件,并支付拍卖成交相关款项。若买受人逾期未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者逾期未与委托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或者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视其违约,并视买受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8、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该全部成本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月租金总额;②租赁保证金;③拍卖佣金;④公告费;⑤标的项下物业移交后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管理费、通信费、税费、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改造费、设施日常维护费等一切费用);⑥其他已知和未可预知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费用等。

、保证金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并付清相关款项-首月租金总额、租赁保证金、③拍卖佣金公告费经委托人同意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委托人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即月租金)的倍金额向委托人交纳租赁保证金,同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总额,并于规定时间内按月交纳每月租金。拍卖成交款项汇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租赁期限(含免租期)×1%计收拍卖标的刊登拍卖公告费人民币1250元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本次拍卖信息于2026214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6226日至2026227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25383222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金港路康益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