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产业园(大涌片区)土地平整填土权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6-05-15点击次数:190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清洁能源产业园(大涌片区)土地平整填土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大涌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委托,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清洁能源产业园(大涌片区)土地平整填土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填土面积(亩) | 填土总方量(立方米)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万元) | 竞价幅度(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1 | 清洁能源产业园(大涌片区)土地平整填土权 | 约620.76 | 约50万 | 50897 | 10000 | 500 | 500 | 否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土石方工程施工”或土方回填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不少于10万立方米堆填土方、土壤来源有效证明及土壤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含现场管理、防尘、监控、洗车槽等设施建设投入内容)及安全生产方案,提供方案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竞买人设备要求(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15辆额定载质量大于15吨自卸汽车。备注:如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车辆照片(需显示车牌号码);如为租赁(租赁期不短于本项目的合同期)的,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车辆照片(需显示车牌号码)。 (2)提供3辆不小于12吨级履带式挖掘机、3辆铲土容量不小于5立方米推土机。备注:如为自有的,提供设备发票及设备照片;如为租赁(租赁期不短于本项目的合同期)的,提供租赁合同、设备发票及设备照片。 3、不接受自然人竞拍,亦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中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不少于10万立方米堆填土方、土壤来源有效证明及土壤检测报告;(5)施工方案(含现场管理、防尘、监控、洗车槽等设施建设投入内容)及安全生产方案;(6)设备要求所需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如上传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4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签约,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不少于10万立方米堆填土方、土壤来源有效证明及土壤检测报告;(6)施工方案(含现场管理、防尘、监控、洗车槽等设施建设投入内容)及安全生产方案;(7)设备要求所需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30280。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标的为清洁能源产业园(大涌片区)土地平整填土权,填土面积约620.76亩,填土总方量约50万立方米。
2、买受人须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土方计算图及资料进行堆填,确保堆填质量,堆填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回填料优先选用Ⅱ类粘性土,如有条件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cm),不得回填含有污染物、重金属含量及其他有毒物质含量超标准泥土。项目地块的填土材料的污染物、重金属含量及其他有毒物质含量均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
3、填土平整面标高参照各地块相邻道路现状标高,按照四周低、中间高的原则设置地表自排水坡度0.3%,场地填土交工面标高按施工图(1985国家高程基准),区域交工面标高按委托方要求。
4、堆填期限:在2026年6月30日前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18个月完工。(施工期间,如遇暴雨、台风等不可抗力或恶劣天气导致无法作业,工期将按实际受影响天数予以顺延。)
5、买受人自行办理土方堆填平整需办理的相关许可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事局等相关许可手续。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委托方支付本项目约定的成交款,并提交500万元履约担保,形式可为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平整工程承包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整个合同履行期直至最终验收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7、拍卖标的按其对应场地的现状进行填土权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名称、填土数量、堆填期限等不作承诺保证。如与拍卖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以拍卖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8、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标的移交买受人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均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而导致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10、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1)履约保证金;(2)成交价款;(3)拍卖佣金;(4)本次拍卖标的测量费8万元;(5)本次拍卖标的评估费6万元;(6)所有土方检测相关费用10万元 ;(7)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10万元;(8)填土过程的监理费5万元;(9)水电费用:承担施工所需水、电的开户、接驳及使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0)设施费用:承担所有环保及安全设施的建设、设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1)日常管理费用:承担地块日常管理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管理等各项支出;(12)填土费用:承担土方回填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土源、运输、装卸及平整等相关费用;(1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用;(14)其他费用:承担未列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十一、其它约定:
1、委托人所提供的评估报告或清单仅供参考,拍卖人按实物现状进行展示、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移交;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3、《拍卖成交确认书》中买受人名称,以竞拍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后,本公司向买受人仅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土地平整工程承包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评估费、测量费、土方检测相关费、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填土过程的监理费以及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按委托人要求缴纳至指定账号。
十四、测量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测量费8万元、评估费6万元、所有土方检测相关费用10万元、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10万元及填土过程的监理费5万元按委托人要求缴纳至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
账号:4846 0110 0018 0100 73743
十五、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5%、最低5000元收取,拍卖人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
账号:4846 0110 0018 0100 73743
十六、本次拍卖信息于 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七、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0日(电话预约)
十八、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0-88230280;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体育街7号1-2层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