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村长逸路23号的房地产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6-07-16点击次数:26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村长逸路23号的房地产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桂宏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秉正拍卖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村长逸路23号的房地产五年租赁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3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标的物名称 | 房地产权证号 | 房产规划用途/结构总层数/建成时间 | 租赁物业楼层 | 用途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竞买保 证金
| 竞价 幅度
| 是否有保留价 | 标的物状态 |
1 | 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村长逸路23号的房地产A栋后座一楼 | 粤房地证字C5179935号 | 工业/钢混结构3层/约2005年建成 | 首层 | 办公/车间 | 3326.97 | 284980元/月 | 500000元 | 2000元/月 | 无 | 在租 |
2 | 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村长逸路23号的房地产B栋 | 粤房地证字C5179938号 | 工业/钢混结构3层/约2005年建成 | 整幢 | 办公/车间 | 20754.76 | |||||
粤房地证字C5179937号 | 工业配套设施/钢混结构5层/约2005年建成 | 整幢 | 饭堂/宿舍 | 3752.76 | |||||||
粤房地证字C5179939号 | 工业配套设施/钢混结构1层/约2005年建成 | 整幢 | 仓库 | 663.36 | |||||||
备注 | 1、承租人经营的相关行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租赁物业禁止违法性、危险性、污染性的经营活动;与《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05)169号)和《五桂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不符的行业不得入驻。 2、在租赁期限内第四年开始,每月租金按照0.5元/平方米递增;在租赁期限内第五年开始,每月租金按照1元/平方米递增。 |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中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本次拍卖竞买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如上传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拍卖人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下午4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5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秉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生,联系电话:13392910171)。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对应租赁物的现状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名称、租赁面积、使用范围、租赁物质量等不作承诺保证。如与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以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对应租赁物而导致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3、竞买人进场参加竞拍即表示其对拍卖标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尽职调查,已经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对应租赁物的现状,详细阅读拍卖标的《租赁合同模板》等相关附件和内容,完全知悉、接受拍卖标的,对本公告已经认可,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价款的,拍卖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标的物现状为“在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模板》,实际《租赁合同》条款根据标的物性质及项目内容作相应调整)。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的具体租赁起止日期、租赁面积、租赁金额、物业经营范围及物业交接日期等以委托方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签署《租赁合同》为准。
3、《租赁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按《租赁合同》要求将租赁物业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委托人和买受人之间因拍卖标的对应租赁物交付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应根据租赁物业的相关情况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若买受人因拍卖前未了解清楚无法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委托人对此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买受人须遵守委托人的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并服从监督、管理。
6、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
7、自租赁物业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承租物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营业许可证照费、租赁保证金、月租金、水费、电费、管理费、经营税费、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费、设施日常维护费、工人工资等一切费用)。
8、自租赁物业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经营投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后的租赁物业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和投入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债务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上述约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和其他拍卖文件。若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和缴清全部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并处置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处理。
10、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③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出仓等一切相关费用;④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等文件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交保证金。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2、《租赁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要求缴纳租金。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月租金的10%(即成交价*10%)支付给拍卖人,如单项标的佣金金额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收,单项标的拍卖人收取佣金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6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两天(具体时间以拍卖人通知为准),须电话预约。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秉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生 联系电话:13392910171;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阳北路2号二层A卡;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广东秉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