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配套服务经营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6-08-05点击次数:410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配套服务经营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配套服务经营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3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注 |
1 | 中心城区市属公园便民配套服务项目 | 5551760 | 1000000 | 10000 | 否 | |
2 | 中心城区市属公园闲置物业出租 | 964320 | 200000 | 5000 | 否 | |
3 | 古香林公园茶山运营项目 | 254500 | 50000 | 2000 | 否 |
(一)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标的明细表及评估报告”。
(二)转让或出租期限:以上所有标的转让或出租期限均为5年。
1、标的1,自2026年9月1日0时至2031年8月31日24时。其中,“紫马岭公园名园1楼物业”转让期限为4年8个月,自2027年1月1日移交给买受人(紫马岭公园名园 1 楼物业租期、有偿使用费计价标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该物业短租期不影响标的1整体5年经营期限约定);
2、标的2,自2026年11月1日0时至2031年10月31日24时;
3、标的3,自2026年10月1日0时至2031年9月30日24时。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
1、标的1、3,项目有偿使用费分2次缴纳。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签署转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前3年的有偿使用费,剩余2年的有偿使用费在第三年经营期结束前一次性支付。
2、标的2,租金采用每年预缴费方式,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余下每年度有偿使用费买受人需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缴纳。
(四)装修期:
1、标的1免租装修期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24时,不计入经营期。买受人在经营前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所有经营项目所含的包括小卖部经营设施、自动售卖机及其棚架、游船、观光车和其它经营所需设施设备进行装修、装饰、修饰或重新购置,并将具体方案报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标的2免租装修期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24时,不计入经营期。
3、标的3免租装修期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24时,不计入经营期。
4、装修期不收取有偿使用费或租金,但买受人须承担本公告及附件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五)经营范围、用途及对买受人的经营要求:具体请参见本公告第十一条其他注意事项。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用途等。
(六)运营责任和费用承担:经营期间,买受人应对项目的安全、维护管理和项目规范运营负责,并承担运营所需日常修缮费、水电费、通讯费、污水管道清淤费等费用。
(七)税费承担:因项目运营或租赁行为本身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1、标的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游艺或游乐管理、投资或服务类;
(2)有不少于4名持有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救生员资格证》的人员;
(3)有不少于8个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具备驾驶观光游览车资格)的人员。
2、标的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经营管理类或文旅服务类。
3、标的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茶叶种植。
4、所有拟报名竞买者均应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应证明;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信用中国等证明文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经营者因为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等,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中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本公告第五条第(八)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竞买”要求的证明材料;(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确认
(1)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2)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下午4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本公告第五条第(八)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竞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上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13680234012)。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标的详情以其现实状况及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和标的明细表为准,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物。
2、评估报告和标的明细表中对本项目现实状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有意竞买者必须认真查看相关资料,并到现场勘察标的实际情况。
3、标的移交: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按现状现貌移交给买受人。
4、转让或租赁合同的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次日起10个日历天内(或在委托人通知的时限内)与委托人签署转让和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拍卖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5、买受人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经营标准须严格遵守本公告全部要求。
6、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金额:根据标的实际情况不同,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标的1:60万元,标的2:10万元,标的3:30万元。
(2)履约担保的形式: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函应为见索即付保函。
(3)履约担保的期限:有效期应覆盖整个转让期(租赁期)并超出至少1个月。
(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署转让或租赁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自行负责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买受人逾期30个日历天未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且经委托人催告后仍未提供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缴纳的有偿使用费或租金不作退还,且委托人无须承担任何赔偿及补偿责任,买受人应赔偿委托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采取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期满的,买受人按约定将场地及设施完好交还委托人,完成注销经营场地手续(若以项目所在地址办理经营场所工商登记的),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将场地与设施完好交还委托人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追回相应的转让费或租金。
(6)如买受人违约或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在买受人履约过程中,出现人身、财产等事故后,买受人未及时处理事故的救援、赔偿等情况或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或税费时,委托人有权提取履约保证金处理,并且买受人应在委托人指定期限内补足。
7、转让或出租期间的违约责任:
(1)关于有偿使用费或租金:如买受人逾期缴纳有偿使用费或租金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买受人拖欠有偿使用费或租金超过30天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物,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回买受人欠缴的转让费或租金、违约金。
(2)关于税费:如买受人未如期支付因项目运营或租赁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的,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不按期缴纳相关税费且经委托人催告仍不按期缴纳的,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税费和滞纳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税费和滞纳金时,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物。
(3)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责任,请详细阅读转让或租赁合同。
8、因政府建设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收回运营项目或出租物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转让或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互免违约责任,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转让或租赁合同。
9、所有项目安全运营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概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10、拍卖公告中约定的条款部分摘自转让或租赁合同,意向竞买者应在报名竞买前认真阅读合同全部约定条款,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接受转让或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如因法律法规、政策原因或出于公园管理的需要,买受人和委托人在签署本项目合同时可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
11、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署转让或租赁合同、或未在转让或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款,均视为违约,拍卖人无需另行通知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告各约定条款处置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款均不予退还。如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有差价的,其差价由第一次拍卖违约的买受人补足。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拍卖人、委托人已在本公告及附件评估报告、标的明细表中如实披露已知标的现状及瑕疵;对于现场踏勘、书面资料无法发现的隐蔽未知瑕疵,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实地勘察标的,充分评估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及经营风险,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全部现状。
(二)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1、标的1
(1)小卖部经营要求:
①小卖部具体经营占地面积(原则上为原公园小卖部面积,特殊情况除外)、营业服务时间可根据实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及改造装修经营设施。
②经营前需对原有小卖部进行重新装修,外观、造型、颜色要与公园环境相配,装修方案(含相关设施设备)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实施。
③经营范围包括:坚果、糖果、蜜饯、冷冻饮品等预包装食品;方便面、八宝粥等方便食品;矿泉水、果汁饮料、固体饮料等非酒精饮料;烤肠、鱼蛋等现场加热即食的小吃;棉花糖制作机等设备;抓娃娃机;小共享充电宝机柜。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商品。
④商品零售价建议与市场建议零售价一致,最高零售价不得高于市场建议零售价的150%(如没有市场建议零售价的,可参考中山市内正常营业的大型连锁超市的一般零售价)。严把进货关,杜绝“三无”、伪劣、过期、变质的商品进行销售等。
⑤如设置棉花糖制作机、抓娃娃机等设备,应按要求自行负责采购设备、改造、安装、用电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备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或年检合格证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⑥每处小卖部设置便民服务点,设置免费提供热水的饮水机等,饮水机款式经委托人同意。饮水机日常维护管理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⑦现场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⑧委托人可根据公园实际、人流情况对小卖部点位进行优化调整。
(2)自动售货机经营要求:
①自动售货机及其配套设施电费已包含在评估价中。
②每处自动售货机点至多摆放2台自动售货机、1台雪糕机、1个共享充电宝机柜。原则上现有的自动售货机遮雨棚都应重新建设,每处设置自动售货机摆放点占地总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配套经营设施(设备,含遮雨棚)高度不得高于原场地地面3米,建设方案(包括设备款式等)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实施。
③须自购全新的自动售货机,应采取专业化运营模式经营,应按要求自行负责采购设备、改造、安装、用电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备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或年检合格证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其规格、外形造型要与公园环境相配。
④设置的自动售货机可提供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的售卖服务。
⑤经营范围包括矿泉水、果汁饮料、雪糕、固体饮料等非酒精饮料以及便民手机充电设施。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商品。
⑥商品零售价建议与市场建议零售价一致,最高零售价不得高于市场建议零售价的150%(如没有市场建议零售价的,可参考中山市内正常营业的大型连锁超市的一般零售价)。严把进货关,杜绝“三无”、伪劣、过期、变质的商品进行销售等。
⑦在孙文纪念公园、逸仙湖公园、岐江公园、中山公园、名树园、彩虹绿洲公园、东明桥公园、金字山公园每个公园至少设置一处便民服务点,设置免费提供热水的饮水机等,饮水机款式经委托人同意。饮水机日常维护管理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⑧每处自动售货机放置点要具备刊播广告视频等功能的电子屏幕,刊播的广告需符合委托人的要求,其中要合理安排刊播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或者经委托人同意刊播的其他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播放时间不能少于总广告播放时间的30%,刊播广告的硬件设备要求使用独立硬件(不连接互联网络)。
⑨委托人可根据公园实际、人流情况对自动售货机点位进行优化调整。
⑩自动咖啡机经营要求参考自动售货机。
(3)游船经营要求:
①买受人应当在每个经营点位配备不少于2名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救生员资格证》的救生员,在岗开展日常巡逻值班。
②买受人负责自行采购、建设(含安装、改造等)、日常管理维护与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经营期内投入运营的游船(紫马岭公园和逸仙湖公园均不超过30艘)须处于有效使用年限范围内,并且船体外观整洁新颖、性能良好。救生衣、救生圈等设备要求为全新设备。项目所需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备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或年检合格证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按要求完成安全检测检验等。本项目投入救生衣的数量应多于本项目所有游船承载游客的总数;救生圈的数量应多于本项目所有游船数量的总数。
③游船外观样式应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④买受人负责游船水域的卫生保洁、蓄水补给及相应视频监控安装等工作,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⑤买受人应在经营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投诉和紧急求助电话、收费标准等内容。
⑥紫马岭公园游船项目岸边场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设置儿童趣味捞鱼池。
(4)观光游览车经营要求:
①买受人应当遵循《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观光游览车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②买受人负责自行采购、建设(含安装、改造等)、日常管理维护与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经营期内投入营运的观光游览车(数量不超8辆且每辆为14座以下蓄电池观光游览车)须处于有效使用年限内,外观整洁新颖、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备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或年检合格证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每年按要求完成车辆检测检验等。车辆投入运营前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设备使用登记证,悬挂相应登记标识。
③观光车外观样式应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④买受人应当在项目开展经营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TSG N0001-2017)等规范要求和拍卖文件或转让合同中拟定的观光游览车路线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⑤参与经营活动的观光游览车均需安装行车记录仪、超速监测仪等监测设备,每个座位应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关安全保护装置,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
⑥非营业时间,观光游览车应统一整齐归置到委托人指定位置。
(5)淋浴间的运营要求:
①买受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热水器。
②其它要求请详细阅读转让合同条款。
(6)其它配套的服务设施如亲子游乐喷水枪、观景望远镜及儿童手推车等的经营要求请阅读转让合同条款。
(7)买受人要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要求每年累计赔偿事故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公众责任险的范围应包括本项目运营产生的驾驶行驶、落水、船体碰撞、滑倒、漏电、烫伤、漏水损坏设施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2、标的2:
(1)标的用途:紫马岭公园咖啡阁用于打造集精品咖啡(茶饮)、轻食点心、文化休闲等于一体的轻餐饮空间,月山公园铁城馆建筑用于作为公园的轻餐饮或文旅配套服务(经营性质),逸仙湖公园原书舍建筑用于作为公园的茶饮或文旅配套服务(经营性质),名树园茶室用于作为公园的轻餐饮或文旅配套服务(经营性质),以上4处建筑物均不得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封闭式高端接待场所等性质场所。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烹饪,不得采用重油、重烟的烹饪方式。
(2)所有建筑物均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装修并承担费用,装修的外观、造型、色调要与公园环境相配,装修方案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实施。
(3)紫马岭公园咖啡阁、逸仙湖公园原书舍等无排污系统,买受人需自行建设排污系统管道接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或设置污水收集点统一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避免因经营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现场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5)如建筑物中有属于委托人的家具、设备等物品的,买受人应在装修前完整搬运至委托人指定的地点。
(6)租赁期满,买受人投入的硬装修不得拆除损坏,应无偿留给委托人。
(7)其它要求请详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
3、标的3:
(1)买受人应负责茶园内茶树和绿地的养护,养护质量等级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标准,确保长势良好,因养护不当造成茶树和绿植死亡的,应及时补种。如委托人自行补种茶树和绿植的,委托人有权自履约保证金扣除其发生的相应费用。
(2)发生以下两种情形之一:①茶树死亡面积达到500㎡时,买受人经委托人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未补种的;②如出现茶树失管情况,买受人经委托人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整改的。买受人未在委托人通知时限内完成死亡茶树、绿植补种的,每逾期一日按履约保证金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茶山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追偿全部补种、养护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项目经营范围:茶园,用于茶叶种植;配套建筑(南山竹苑2栋)用于制茶、茶饮或茶文化相关服务。买受人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不得擅自贩卖未经委托人许可的产品。产品和服务价格应向委托人报备。
(4)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5)买受人原则上不得阻挠公园游客到茶山进行正常的参观游览。
(6)买受人不得在茶山使用高毒、刺鼻、高残留农药化肥,禁止大面积喷洒刺激性药剂影响公园游客。
(7)买受人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不得因经营而改变或破坏公园内建(构)筑物原有风貌和格局。如配套用房装修,其装修的外观、造型、色调要与公园环境相配,装修方案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实施。
须由经营者根据经委托人同意的方案进行投资建设。
(8)经营和茶园养护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和现有的绿化喷淋设施维护由买受人承担。
(9)配套建筑(南山竹苑2栋)无排污系统,买受人需自行建设排污系统管道接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或设置污水收集点统一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避免因经营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0)其它要求请详细阅读转让合同条款。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按照与委托人签署的转让或租赁合同要求支付首期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1、税费部分: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测算得出委托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税费账户;
2、非税净收入部分:买受人应将扣减税费后的余额,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记载的缴款信息,支付至国库指定账户;
3、缴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缴费凭证提交给委托人备案。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标的1按拍卖成交价的3%收取,标的2、3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拍卖人向买受人开具佣金发票(普票)。账户名称: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1 0289 0902 4876 403,开户行:工商银行银苑支行。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6年8月5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1日(电话预约)
十七、拍卖人法律顾问: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
十八、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 陈生:13924908690 林小姐:0760-88237717、13680234012;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1期紫怡园1座2217室;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
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
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pdf (3284KB)
-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pdf (3937KB)
-
法人证明书.doc.pdf (30KB)
-
公司委托书.doc.pdf (38KB)
-
附件1中心城区市属公园便民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合同(模板).pdf (362KB)
-
附件3古香林公园茶山运营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合同(模板).pdf (217KB)
-
附件2中心城区市属公园闲置物业出租租赁合同(模板).pdf (447KB)
-
标的3古香林公园茶山运营项目评估报告.pdf (6526KB)
-
标的2紫马岭公园咖啡阁的租赁底价评估.pdf (9257KB)
-
标的2名树园鱼池旁建筑物的租赁底价评估.pdf (8781KB)
-
标的2月山公园铁城馆建筑的租赁底价评估.pdf (8911KB)
-
标的2逸仙湖公园原书舍建筑的租赁底价评估.pdf (8838KB)
-
标的1市属公园便民服务项目评估报告.pdf (8579KB)
-
标的相片(园林三个项目).pdf (729KB)
-
标的明细(园林三个项目).pdf (1026KB)
-
标的基本情况(园林三个项目).pdf (7876KB)
-
图纸.pdf (203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