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
时间:2026-06-23点击次数:18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招标计划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 | ||
| 招标计划发布人 | 中山市坦洲镇水务事务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6-23 |
| 招标人名称 | 中山市坦洲镇水务事务中心 | 招标人社会信用代码 | 12442000725083229C |
| 备注 | |||
备注: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1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施工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 | ||
| 是否依法必招项目 | 是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5-442000-04-01-962293 |
| 招标项目类型 | 水利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 | 施工招标 | 预估发包价(元) | 487272300 |
|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 中山市坦洲镇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2026-07-24 |
| 招标监督部门 | 中山市水务局 | ||
| 项目概况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马角泵站、清淤拓宽前进河、重建前进河左岸5座节制闸、拆除重建龙塘水闸、联石湾涌清淤疏浚及整治涝区3处阻水缩窄河段等。具体如下:1.马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按80立方米每秒设计;2.前进河整治约9.41公里;3.对联石湾涌清淤疏浚约1.7公里;4.整治涝区3处阻水缩窄河段;5.重建龙塘水闸净宽90米;6.重建前进河左岸申堂水闸、南沙水闸、二沾水闸、大沾水闸、联石湾涌尾水闸共5座节制闸,重建后净宽分别为14米、14米、21米、21米和35米。马角泵站防洪(潮)标准按2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1天排干且河涌水位不超过控制水位设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 ||
项目2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监理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 | ||
| 是否依法必招项目 | 是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5-442000-04-01-962293 |
| 招标项目类型 | 水利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预估发包价(元) | 8400400 |
|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 中山市坦洲镇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2026-07-24 |
| 招标监督部门 | 中山市水务局 | ||
| 项目概况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马角泵站、清淤拓宽前进河、重建前进河左岸5座节制闸、拆除重建龙塘水闸、联石湾涌清淤疏浚及整治涝区3处阻水缩窄河段等。具体如下:1.马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按80立方米每秒设计;2.前进河整治约9.41公里;3.对联石湾涌清淤疏浚约1.7公里;4.整治涝区3处阻水缩窄河段;5.重建龙塘水闸净宽90米;6.重建前进河左岸申堂水闸、南沙水闸、二沾水闸、大沾水闸、联石湾涌尾水闸共5座节制闸,重建后净宽分别为14米、14米、21米、21米和35米。马角泵站防洪(潮)标准按2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1天排干且河涌水位不超过控制水位设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 ||
项目3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设备采购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中珠联围涝区排涝工程 | ||
| 是否依法必招项目 | 是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5-442000-04-01-962293 |
| 招标项目类型 | 水利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备采购招标 | 预估发包价(元) | 70858500 |
|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 中山市坦洲镇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2026-07-24 |
| 招标监督部门 | 中山市水务局 | ||
| 项目概况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马角泵站、清淤拓宽前进河、重建前进河左岸5座节制闸、拆除重建龙塘水闸、联石湾涌清淤疏浚及整治涝区3处阻水缩窄河段等。具体如下:1.马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按80立方米每秒设计;2.前进河整治约9.41公里;3.对联石湾涌清淤疏浚约1.7公里;4.整治涝区3处阻水缩窄河段;5.重建龙塘水闸净宽90米;6.重建前进河左岸申堂水闸、南沙水闸、二沾水闸、大沾水闸、联石湾涌尾水闸共5座节制闸,重建后净宽分别为14米、14米、21米、21米和35米。马角泵站防洪(潮)标准按2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1天排干且河涌水位不超过控制水位设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