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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05点击次数:1365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22CG013

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触发下列条件之一时结束:(1)本项目预算经费用毕或剩余经费不足以支付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其余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监理费用;(2)达到本项目服务期限。但在服务周期内签订的单个项目,服务结束时间为该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归档并通过政府审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2022至2024年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中山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指引条款请查看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ggzlm/info/2021/5738699.html】

5.本项目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疫情防控要求按《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具体通知可前往https://ggzyjy.zs.gov.cn/artical/80/219414查阅)执行。本提示只是常规提醒,如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实际情况更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供应商应按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因此影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76089817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联系方式:0760-8832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梁工

电  话:0760-88321998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