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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爱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4-04-12点击次数:980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442000-2024-01237-GCA24011GK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4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详细评审中的技术部分内容及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食材供应质量 (7.0分)

食材供应质量检测情况:1.蔬菜类:包含水胺硫磷、滴滴涕、甲胺磷、氧乐果、阿维菌素检测项;2.水产类:包含挥发性盐基氮、无机砷、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五氯酚酸钠、氧氟沙星检测项;3.家禽类:包含甲氧苄啶、甲硝唑、尼卡巴嗪、沙丁胺醇、磺胺二甲嘧啶检测项; 4.禽蛋类:包含氟虫腈、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硝唑、金刚乙胺检测项;5.大米类:包含甲基嘧啶磷、稻瘟灵、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检测项;6.豆制品类:包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三氯蔗糖检测项;7.鲜肉类:包含五氯酚、利巴韦林、地塞米松、磺胺二甲嘧啶、替米考星检测项。注:每一种类食材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2023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检测报告的查询截图。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备注:以上食品种类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不得分。

现更正为:

食材供应质量 (7.0分)

食材供应质量检测情况:1.蔬菜类:包含水胺硫磷、滴滴涕、甲胺磷、氧乐果、阿维菌素检测项;2.水产类:包含挥发性盐基氮、无机砷、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五氯酚酸钠、氧氟沙星检测项;3.家禽类:包含甲氧苄啶、甲硝唑、尼卡巴嗪、沙丁胺醇、磺胺二甲嘧啶检测项; 4.禽蛋类:包含氟虫腈、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硝唑、金刚乙胺检测项;5.大米类:包含甲基嘧啶磷、稻瘟灵、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检测项;6.豆制品类:包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三氯蔗糖检测项;7.鲜肉类:包含五氯酚、利巴韦林、地塞米松、磺胺二甲嘧啶、替米考星检测项。注:每一种类食材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2023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检测报告的查询截图的得0.35分,提供任意两个月的得0.7分,提供任意三个月的得1分,每一种类食材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备注:以上食品种类证明须按要求提供,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均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四点“中标人对本项目的前期投入”的第14条“中标人每日公示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接受采购人监督”更正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抽检食材批次和具体抽检时间由采购人决定,并将检测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四点“中标人对本项目的前期投入”增加一条款“15、中标人每日采购的肉类及蔬菜类需提供肉类检疫合格证明和蔬菜类农残检测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

联系方式:0760-88776171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

联系方式:0760-88288884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760-88288884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