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医疗设备> 答疑、更正公告

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年-2027年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和中山纪念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4-06-06点击次数:1520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ZX-CG202404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年-2027年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和中山纪念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评分表修改及项目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内容一: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4 09:30:00,更正为:2024-06-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14 09:30:00,更正为:2024-06-21 09:30:00。

内容二:

采购文件第二章“三、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人员配置及服务要求”“(三)安保服务”的“★4.6”作以下更正:

原文:

★4.6服务期内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所需保安装备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附件2《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保安装备清单》列明的保安装备并确保服务期内保安装备不低于要求的数量,表格中的“规格”列应填写应完整,若有缺项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方式:投标文件承诺响应,应优先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并作出响应,填表视为已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为:

★4.6服务期内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所需保安装备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附件2《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保安装备清单》列明的保安装备并确保服务期内保安装备不低于要求的数量,表格中的“规格”列应填写应完整,若有缺项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方式: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条款响应表》及采购需求附件2《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保安装备清单》,两个表的格式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或者最新的更正公告附件处下载。

注意:“★”条款响应表》同步更新,详细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四、中山纪念堂人员配置及服务要求”“(三)安保服务”的“★4.1”作以下更正:

原文:

★4.1服务期内中山纪念堂所需保安装备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按采购需求附件5《中山纪念堂保安配备用品一览表》列明的保安装备并确保服务期内保安装备不低于要求的数量,表格中的“规格”列应填写应完整,若有缺项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方式:投标文件承诺响应,应优先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并作出响应,填表视为已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为:

★4.1服务期内中山纪念堂所需保安装备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按采购需求附件5《中山纪念堂保安配备用品一览表》列明的保安装备并确保服务期内保安装备不低于要求的数量,表格中的“规格”列应填写应完整,若有缺项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方式: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条款响应表》及需求附件5《中山纪念堂保安配备用品一览表》,两个表的格式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或者最新的更正公告附件处下载

注意:“★”条款响应表》同步更新,详细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内容四: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业绩”评分值作以下更正:

原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对投标人2021年以来开展同类服务项目(内容含保安服务工作、保洁服务工作、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工作、绿化服务工作四项)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1.业绩中含有上述服务内容其中一项或两项的,每份业绩得1.5分

2.业绩中含有上述服务内容其中三项或四项的,每份业绩得3分。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最多计算6份业绩,同一份业绩只取最高分,不得重复得分,本项满分15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需明确体现以上要求的服务内容,合同未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应在合同后面附上合同甲方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都未体现的视为没有该项服务。(3)业绩合同履行期限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结束的,均符合“2021年以来”的要求。(4)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对投标人2021年以来开展同类服务项目(内容含保安服务工作、保洁服务工作、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工作、绿化服务工作四项)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1.业绩中含有上述服务内容其中一项或两项的,每份业绩得1.5分

2.业绩中含有上述服务内容其中三项或四项的,每份业绩得3分。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最多计算6份业绩,同一份业绩只取最高分,不得重复得分,本项满分18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需明确体现以上要求的服务内容,合同未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应在合同后面附上合同甲方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都未体现的视为没有该项服务。(3)业绩合同履行期限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结束的,均符合“2021年以来”的要求。(4)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06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及采购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

联系方式:0760-88223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60-89817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话:0760-89817357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