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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医院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5-08-25点击次数:20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197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部分事项发生变动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27页内容

更正后采购文件第27页内容

一般条款响应情况 (25.0)

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附表一: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主要用途“2.主要技术参数“3.主要配置条款响应为准。不带号一般条款每一项满足得1分,合计最高25分。不带号一般条款的数量共有25条。 注:采购需求书中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作为依据,若采购需求书中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证明材料相悖时,以其他证明材料为准。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一般条款响应情况 (25.0)

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附表一: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主要用途“2.主要技术参数“3.主要配置条款响应为准。不带号一般条款每一项满足得1分,合计最高25分。不带号一般条款的数量共有25条。 注:采购需求中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作为依据,若采购需求中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与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为准。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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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中医院

  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联系方式:0760-89989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

联系方式:0760-881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菲、李涛、许锐焜、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冯霭欣

  话:0760-8811388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