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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监所工作人员食堂主副食品、日耗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5-09-12点击次数:306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531ZS0345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监所工作人员食堂主副食品、日耗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更正位置

原文

更正后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食材来源及品质保障 (10.0分)

投标人具有水产养殖基地的得2.5分;具有家禽养殖基地的得2.5分;具有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5分;具有水果种殖基地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同一类型基地不重复计分;一个基地中具备多个类型的可重复得分,例:一个基地中同时具备蔬菜种植和水产养殖,则可得2分。 2.如为自有基地,投标文件中提供基地产权证明和现场实景图片(应体现基地对应食材);如为合作(或租赁),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现场实景图片(应体现基地对应食材)以及书面承诺(承诺服务期内不因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到期而影响食材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产权经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文件;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水产养殖基地的得2.5分;具有家禽养殖基地的得2.5分;具有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5分;具有水果种殖基地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同一类型基地不重复计分;一个基地中具备多个类型的可重复得分。 2.如为自有基地,投标文件中提供基地产权证明和现场实景图片(应体现基地对应食材);如为合作(或租赁),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现场实景图片(应体现基地对应食材)以及书面承诺(承诺服务期内不因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到期而影响食材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产权经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文件;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12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以用户需求为基础,编写切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同时,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投标文件的大小,避免因文件过大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等情况,影响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公安局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60-8716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8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燕

  话:0760-8838326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