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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围村环山路沿线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5-10-17点击次数:32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X20251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围村环山路沿线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拟投入人员资历情况,原内容为:

拟投入人员资历情况 (14.0)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中项目管理主要人员配置表的基础上(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每增加1人具有市政类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7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4分。同一人持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该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以我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更正/变更为:

拟投入人员资历情况 (14.0)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除去采购需求中项目管理主要人员配置表中的人员):每增加1人具有市政类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7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4分。同一人持有多个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该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以我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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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板芙镇农业农村局

  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城建农大楼

联系方式:0760-86501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奕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东区大鳌溪新村九街8号之一1楼

联系方式:1356005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560052037

广东奕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