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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5-10-27点击次数:68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ZB202509CYC5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内容,具体更正内容详见表格。

原采购文件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6.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本项最高得10分): (1)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3分,具有中级或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质量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质量中级或以下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2025年03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务合同复印件等可证明投标人与其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6.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本项最高得6分): (1)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3分,具有中级或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质量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质量中级或以下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2025年03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务合同复印件等可证明投标人与其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5号

联系方式:0760-88868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新华街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760-861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覃先生

电话:0760-86121889

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