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四合一”法治教育基地和备勤楼综合家具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6-05-14点击次数:17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ZX-AG202603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四合一”法治教育基地和备勤楼综合家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及采购公告附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5-06,更正为:2026-05-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5 09:30:00,更正为:2026-06-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15 09:30:00,更正为:2026-06-03 09:30:00。
采购文件部分:
内容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项目总体要求-(一)项目情况概述”增加以下内容:
基地主楼为玻璃幕墙结构,整体空间密闭性强、自然通风条件有限,空气流通散味效果较差。基地长期面向未成年人、青少年及社区矫正等特殊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咨询、帮教谈话、入矫访谈、法治教育、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其中面向未成年人、青少年的专项心理访谈及就业帮扶等服务频次较高。基地室内家具属于高频次、长时间公共使用设施,人员接触密集,需满足长期安全、耐用、环保的使用要求,符合公益服务及特殊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
内容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四、项目实施要求-10.产品中的主要材料要求”第8小点“★(8)人造木板必须选用符合或优于游离甲醛含量和释放量为E1类的板材,不可选用复合材料大芯板,产品生产前提供投入本项目的人造木板的检测报告。【响应方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和“第五章 合同文本-2.质量标准和要求”第2.8小点“2.8人造木板必须选用符合或优于游离甲醛含量和释放量为E1类的板材,不可选用复合材料大芯板,产品生产前提供投入本项目的人造木板的检测报告。”的内容作删除处理。
内容三: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成品检验报告”评审标准中部分内容现作以下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原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拟投家具制造商或生产厂家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验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获得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成品检验报告进行评审(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 | 更正后: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拟投家具制造商或生产厂家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检验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获得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成品检验报告进行评审(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 |
采购公告部分:
修改采购公告附件《家具采购清单》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清单中红色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司法局
地 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
联系方式:88363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60-89817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小姐
电 话:0760-89817337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