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6-07-15点击次数:158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1970-GCA26023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等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16 09:00:00,更正为:2026-07-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16 09:00:00,更正为:2026-07-31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的(二)人员要求的项目部人员表中序号6安全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熟悉项目应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等规范、标准;具备安全知识和沟通协调的能力。(提供政府职能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有效安全类证书)”。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的(四)智慧化管理服务要求“6.1鼓励中标人配置一台无人机及一名持证无人机驾驶员,该无人机具备实时高清画面回传功能,并通过内置 AI算法,能自动识别人员违规垂钓,宠物入园、白色垃圾、病虫害等具体问题,问题截图与位置信息同步回传至管理系统,为巡查处置提供精准,及时的数据支持。”更正为:“6.1鼓励中标人配置一台无人机及一名持证无人机驾驶员,该无人机具备实时高清画面回传功能,并通过内置 AI算法,能自动识别人员违规垂钓、宠物入园、白色垃圾等具体问题,问题截图与位置信息同步回传至管理系统,为巡查处置提供精准,及时的数据支持。”。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的(四)智慧化管理服务要求“6.3鼓励中标人智能巡逻机器人、无人驾驶打药机器人、无人剪草机等智能设备,以提升现场作业效率与整体形象,其投入产出价值具体核算结果由双方予以核定。”更正为:“6.3鼓励中标人智能巡逻机器人、无人驾驶打药机器人、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无人剪草机等智能设备,以提升现场作业效率与整体形象,其投入产出价值具体核算结果由双方予以核定。”。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附表一: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的(五)综合管理服务要求的1.服务标准总体要求:增加:“《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业绩经验的“(一)评审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包括公园绿化管养类(不含工程绿化养护期或保修等类型)、公园市政设施维护类、公园清扫保洁类、公园保安服务类、智慧化管理类的业绩。 (二)评审依据: 1.每个项目按以下规则赋分,单项最高4分。评审时仅取分数最高的前6个项目计分,本项满分24分: ①同一合同服务内容同时涵盖上述五类中任意四类的,得4分; ②同一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上述五类中任意三类的,得3分; ③同一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上述五类中任意两类的,得2分; ④同一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上述五类中任意一类的,得1分; ⑤同一合同服务内容未包含上述五类中任意一类的,不得分。 2.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的续签合同不重复得分,同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分。 3.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金额、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均不得分。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清晰表述对应项目的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发票代码清晰可校验。 4.本条款所称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中标/成交、作为唯一合同乙方独立签约并独立履约的项目;联合体业绩、分包业绩、挂靠业绩、总包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合同、验收文件等材料须能证明投标人独立承接实施。”更正为:“(一)评审内容: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综合管理服务类(以合同类型判定)项目业绩,包括以下四类:绿化管养(不含工程绿化养护期或保修等类型)、保安服务、设施维护、清扫保洁。(二)评审依据:1.业绩得分由资格分和附加分组成,每个合同最高得6分。评审时仅取总分最高的前4个业绩计分,满分24分: ①资格分:同一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上述四类中任意一类的,得1分,同一合同资格分最高得4分。 ②附加分:同一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公园绿化管养、公园设施维护、公园清扫保洁的,每满足一类,再得1分,同一合同附加分最高得2分。2.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的续签合同不重复得分,同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分;3.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金额、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均不得分。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清晰表述对应项目的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发票代码清晰可校验。 4.本条款所称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综合管理服务类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中标/成交、作为唯一合同乙方独立签约并独立履约的项目;联合体业绩、分包业绩、挂靠业绩、总包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合同、验收文件等材料须能证明投标人独立承接实施。”。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人员的(一)评审内容“ 4.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员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3.5分。”更正为:“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以外人员中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3.5分。”。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人员的(一)评审内容“ 5.拟投入本项目的电工具备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更正为:“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以外人员中具备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的拟投入人员、(二)评审依据、2.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①同类服务项目应包含有公园绿化管养类(不含工程绿化养护期或保修等类型)、公园市政设施维护类、公园清扫保洁类、公园保安服务类中任意2项内容,提供的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上述内容,否则不得分;”更正为:“①同类服务项目应包括绿化管养(不含工程绿化养护期或保修等类型)、保安服务、设施维护、清扫保洁中任意三类或四类;提供的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上述内容,否则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人员的(二)评审依据“ 2.上述《应急救援员》证书,要求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页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投标文件需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和上述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3.上述《应急救援员》证书,要求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页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gjzwfw.www.gov.cn/)网页查询,投标文件需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和上述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人员的(二)评审依据“4.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员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若无此证的该保安员提供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不得分。”、“5.拟投入本项目的电工须具有南方电网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若无此证的该电工提供的机电类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证书不得分。”。
1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的智能作业设备情况的(一)评分内容“ 对投入的智能作业设备进行评分: 1.每提供一台具有AI算法(算法能自动识别内容至少包括:违规垂钓、宠物入园、白色垃圾、病虫害等具体问题)的无人机得1分,最高得1分; 2.每提供一台智能无人剪草机类设备得1分,最高得1分。智能无人剪草机参数满足以下要求:单次续航时间不低于3小时;割草速度不低于300平方米/时,最大爬坡度不低于45%,支持避障功能。 3.每提供一台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得1分,最高得1分。参数满足以下要求:双喷头及以上,雾滴直径:20-50微米,水平喷射距离大于20米,雾化方式:高速离心风机+气流剪切雾化。”更正为:“对投入的智能作业设备进行评分:1.每提供一台具有AI算法功能(如违规垂钓、宠物入园、白色垃圾等)的无人机得1分,最高得1分;2.每提供一台智能无人剪草机类设备得1分,最高得1分。智能无人剪草机参数满足以下要求:单次续航时间不低于3小时;割草速度不低于300平方米/时,支持避障功能。3.每提供一台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得1分,最高得1分。参数满足以下要求:雾滴直径≤50微米,水平喷射距离≥20米”。
1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的智能作业设备情况的(二)评分依据、1.自有设备“①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截图)及现场设备照片;无人机须提供体现AI算法功能的佐证材料;智能无人剪草机及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提供产品相关参数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更正为:“①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截图)及现场设备照片;无人机须提供体现AI算法功能(如违规垂钓、宠物入园、白色垃圾等)的佐证材料(如AI算法功能暂时无法实现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智能无人剪草机及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提供产品相关参数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
1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的智能作业设备情况的(二)评分依据、2.租赁设备“①提供租赁发票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截图)及现场设备照片;无人机须提供体现AI算法功能的佐证材料;智能无人剪草机及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提供产品相关参数证明。”更正为:“①提供租赁发票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截图)及现场设备照片;无人机须提供体现AI算法功能的佐证材料(如AI算法功能暂时无法实现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智能无人剪草机及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机提供产品相关参数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
1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综合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包2)、拟投入的智能作业设备情况的(二)评分依据、2.租赁设备“③尚未租赁设备的,需提供承诺函,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数量、型号及技术参数,并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备。投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或签订合同前,以先到时间为准)完成设备租赁手续并向采购人提交设备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或签订合同前,以先到时间为准),配齐设备并专用于本项目。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更正为:“③尚未购买或租赁设备的,需提供承诺函,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数量、型号及技术参数,并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备;投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或签订合同前,以先到时间为准)完成设备购买或租赁手续并向采购人提交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或签订合同前,以先到时间为准),配齐设备并专用于本项目;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二)人员要求、1.项目部人员要求中序号6安全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熟悉项目应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等规范、标准;具备安全知识和沟通协调的能力。(提供政府职能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有效安全类证书)”。
1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五)综合管理服务要求、1.服务标准总体要求:增加:“《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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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中山市博爱五路52号
联系方式:0760-88335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濠路竹园中巷1号(国采大楼)
联系方式:0760-88288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60-88288884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