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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智慧大脑运维服务项目(2026-2028)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6-07-21点击次数:17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24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城市智慧大脑运维服务项目(2026-202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

付款方式

1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6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确认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2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12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确认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3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18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确认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4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24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综合验收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扣罚款项计算方式:

(1)服务期内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根据考核得分计算相应的扣罚款项。每月扣罚款项在相应支付周期内进行累计并在对应的支付周期扣除。按5个档次设置扣除款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扣罚款项=合同总额/本项目总服务时长(24)*扣除系数

1)85分(含)以上,无需扣除;

2)80分(含)-85分(不含),扣除系数为1%;

3)70分(含)-80分(不含),扣除系数为5%;

4)60分(含)-70分(不含),扣除系数为10%;

5)60分(不含)以下,扣除系数为30%。

(2)过渡交接期考核:在过渡交接期内考核一次,如中标人在过渡交接期不配合采购人及下期项目中标人进行过渡交接的,或过渡交接期中消极怠工响应不及时的,扣除最后一个月运维服务费的20%作为扣罚款项。

注:1、中标人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人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人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资金下达的时间,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中标人不得以此理由停止提供服务。同时,中标人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人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人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人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人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①中标通知书(首次结算);②合同(首次结算);③中标人开具的和支付实际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等请款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付款。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6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确认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2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12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确认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3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18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确认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4期:合同签订服务期满24个月后,在中标人已经提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且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采购人综合验收后的前提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及相关资料,支付合同总额25%给中标人;如有扣罚款项则需扣除相应金额。

扣罚款项计算方式:

(1)服务期内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根据考核得分计算相应的扣罚款项。每月扣罚款项在相应支付周期内进行累计并在对应的支付周期扣除。按5个档次设置扣除款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扣罚款项=合同总额/本项目总服务时长(24)*扣除系数

1)90分(含)以上,无需扣除;

2)85分(含)-90分(不含),扣除系数为5%;

3)80分(含)-85分(不含),扣除系数为10%;

4)70分(含)-80分(不含),扣除系数为15%;

5)70分(不含)以下,扣除系数为30%。

(2)过渡交接期考核:在过渡交接期内考核一次,如中标人在过渡交接期不配合采购人及下期项目中标人进行过渡交接的,或过渡交接期中消极怠工响应不及时的,扣除最后一个月运维服务费的20%作为扣罚款项。

注:1、中标人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人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人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资金下达的时间,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中标人不得以此理由停止提供服务。同时,中标人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人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人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人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人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①中标通知书(首次结算);②合同(首次结算);③中标人开具的和支付实际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等请款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付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7月21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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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号中山市档案馆附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0760-89817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

联系方式:13424546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冠中、李娇、黄赐悠、刘慧洋、刘艳军、王阳洋、周亮

电  话:13424546924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