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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2026-2027年路灯、交通灯综合管护一体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6-07-31点击次数:127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631ZS0946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乡镇2026-2027年路灯、交通灯综合管护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更正为:

“1、项目名称:三乡镇2026-2027年路灯、交通灯综合管护一体化项目

2、项目特征:本工程位于中山市三乡,对三乡镇交通灯及市政路灯维护服务项目,服务期为1年。

3、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2,833,176.03元,路灯部分预算:1,475,394.90元,交通灯结算上限:1,357,781.13元。

4、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三乡镇2026-2027年路灯、交通灯综合管护一体化项目)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2)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的“履约保证金”中的“不收取”更正为:

“交纳比例:5%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

账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户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户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说明:(一)交纳比例:项目预算金额的5%。 (二)交纳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交纳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 (四)退还条件: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的,合同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 (五)违约处理:如成交供应商出现违反合同相关约定,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已提交的履约保函原件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机构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若保函无法兑现,则成交供应商需要赔偿采购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款项。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3)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中的“三、评审程序”的“5.详细评审”的“商务部分”的“同类业绩 (20.0分)”中的“类似项目是指合同内容中包括:路灯维护类、路灯建设类、交通灯维护类、交通灯建设类”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合同内容中包括:路灯维护类或路灯建设类或交通灯维护类或交通灯建设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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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址: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0760-86684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238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哲

  话:0760-8823836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