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雨污整治四期工程(第二次)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1.3.2条款及多处提到"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第九章修改条款14.11:"本工程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请明确合同价格形式。
答:本项目是单价合同,详情见澄清部分内容。
2、编制说明提到多项"结算时按实结算"的内容:管道路面破除及修复"完工时根据实际现场破除工程量及植筋数量按实结算"围挡长度"完工时按实结算"等等,但招标文件第二章14.1.7明确"中标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编制说明中多项"按实结算"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固定总价/差异部分不作调整"的约定是否存在冲突?请明确上述项目的计量计价方式。
答:本项目按实结算,详情见澄清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不组织踏勘现场,涉及21个小区(20个雨污分流改造+1个内部改造),分散在沙溪镇不同位置。各小区现状地下管线(燃气、电力、通信等)的分布是否有详细探测资料?各小区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居民出行保障措施是否有具体要求?施工围挡范围是否占用小区公共道路?是否需要协调物业或业委会?
答:各小区现状地下管线(燃气、电力、通信等)的分布有详细探测资料,但仍存在未排查出的地下管线,中标单位在施工进场前应自行探测,其费用已计入预算包干费中。小区施工期间应满足《中山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及小区物业管理规约,施工过程中杜绝全域封闭、长期围而不施工,最大限度压缩占道范围,做好停车交通配套组织,提前统计施工占用停车位,将受影响车位的业主统一疏导至小区闲置绿化带硬化临时车位、外围非施工环路空余车位,划分临时停车分区,喷涂白色停车标线,协调外部停车位,对接小区周边市政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停车场,申请工作日日间优惠临时车位,协调属地城管办理临时占道停车备案,免费向业主开放。施工围挡需由中标单位做出相应的施工围挡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执行,需要协调物业或业委会的事项由施工单位主导提出,建设单位提供协助,其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并按规范施工。
4、编制说明:"管道清淤按水力冲洗管道,管径内积泥1/2内计算""检查井清淤按积泥深度450mm内计算"。上述积泥比例和深度是否为现场实测数据?如实际积泥量超过上述标准,是否按实调整工程量?清淤后的淤泥外运运距是否按5km统一计算?
答:包干计算,除设计变更造成清淤管道数量增减外,积泥比例和深度、清淤后的淤泥外运运距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综合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5、结构通用施工图中存在的疑问
①施工顺序与土方开挖条款参数冲突: 一处写明分段长度≤20m,粉质土层分层≤1.5m,软土层≤1m;另一处淤泥层分段长度15~30m,参数不统一,现场无执行标准。请设计明确。
答:淤泥层分段长度15~20m。
②淤泥层施工措施不足,仅要求小型机械、防机械沉陷,未明确淤泥层沟槽支护加强措施、降水方案、地基加固要求,淤泥质土属于高危土质,现有设计安全储备不足,需要明确支护加强措施(譬如打拉森钢板桩等)。请设计明确。
答:按不低于结构设计总说明一第四(一)8点,施工方应根据管沟开挖深度做好安全无误的防护施工方案。
③沟槽支护体系设计漏洞
A、支护选型仅按开挖深度划分,未结合土质、地下水位、周边环境,而只是简单按开挖深度选用木立柱、拉森钢板桩,但未区分:淤泥/软土、普通粘性土、粉砂层的支护差异化要求;地下水位较高区域未强制加深钢板桩长度、增设止水帷幕,存在涌水、流砂、侧壁坍塌风险。请设计明确。
答:按不低于结构设计总说明一第四(一)8点,施工方应根据管沟开挖深度做好安全无误的防护施工方案。
B、拉森钢板桩未标注型号、截面参数、入土深度(仅写桩长6m/9m/12m),入土深度未按沟槽深度、土质计算确定;请设计明确。
答:按不低于结构设计总说明一第四(一)8点,施工方应根据管沟开挖深度做好安全无误的防护施工方案。
C、钢支撑标注“203×2000”等,规格表述不清(管径/截面、壁厚缺失),支撑间距、竖向布置层数、预加轴力无设计要求,钢结构稳定性无保障。请设计明确。
答:图纸标注的是“d203x8@2000”,表示直径203,厚8,间距2000。按不低于结构设计总说明一第四(一)8点,施工方应根据管沟开挖深度做好安全无误的防护施工方案。
D、临边防护仅规定1.2m高成品护栏,未明确护栏搭设范围、挡水坎、防坠物、夜间警示、临边围挡封闭要求,不符合市政沟槽安全防护标准。请设计明确。
答:除满足图纸规定,尚应满足《中山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E、地基处理中管道地基要求承载力≥100kPa,但未明确承载力检测方法、抽检数量;地基不满足要求时采用砂碎石置换,注明置换厚度≥管径1~1.2倍且≥30cm,无置换材料级配、压实系数复检要求。请设计明确。
答:采取触探或压板试验,需满足检测验收相关规范的要求;材料级配能达到图纸压实要求,满足压实度要求及检测验收相关规范的要求即可。
F、钢筋植入现状路面25cm、总长50cm,未标注钢筋规格、植筋胶型号、植筋拉拔试验要求,植筋工艺及验收标准缺失。请设计明确。
答:图纸有标注钢筋规格,植筋胶建议A型,拉拔力试验值不小于10kN,植筋工艺及验收标准按相关规范。
J、全项目检查井未统一标注井室砌筑、抹灰、爬梯、流槽做法,仅做盖板配筋,配套构造缺失。请设计补充。
答:详图纸说明PW-XX-SM-01第(五).1.1条,参考国标图集06MS201-5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做法。
6、该项目的质量保修期是几年?
答: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7、招标公告9.4.1条约定15%预付款,中标单位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是否接受第三方保函?
答:接受。
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收取预付款时,原则上应当开具不征税预付款发票(税率栏标注“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完税发票;只有当预收款对应的经营业务已经实际发生,或者纳税人选择先开具发票时,才应开具完税发票。请明确预收款发票开具类型?
答:可开具不征税发票,如开具不征税发票,后续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开具相应完税发票,以免影响预付款的使用。
二、澄清部分
1.
序号
|
章节条款
|
原文
|
现澄清为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 施工图预算价和承包标准/(7)
|
(7)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施工图预算价(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本节(13)有关条款执行。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7)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施工图预算价(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工程变更按本节(13)有关条款执行。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2.本项目中介预算清单有调整并已重新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沙溪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泽润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6月12日
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03 17:30 |
|---|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3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6-06-08 17:30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6-06-09 12: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6-12 17:30 |
|---|
| 保证金(承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6-06-26 12: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6-29 09:00 |
|---|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6-06-29 09:00 |
|---|
| 投标单位解密投标文件时限 | 2026-06-29 09:00 至 2026-06-29 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