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牌][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G28-2026-0014中山市翠亨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时间:2026-03-12点击次数:26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28-2026-00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网上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56000平方米(折合84亩),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西二围,土地现状存在基础桩,用途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三、规划指标要求、行业要求、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公开交易条件与建设条件
(一)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宗地时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28-2026-0014)的要求:3.5≤容积率≤4.0,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50米(其中,配套宿舍不得超过80米)。
(二)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06717.5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51679.39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
(1)小汽车停车位按照产业用房≥0.8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1.0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
(2)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3.配套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其中配套宿舍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宿舍部分应独立设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宿舍应占比70%以上,其余宿舍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新型产业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的宿舍用房应按照其相应的宿舍及住宅的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日照要求进行设计。其它配套服务设施用房与产业用房也应尽量分开设置,并确保同一幢建筑物内设置的功能用途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发主体自持的配套服务设施用房中,可参照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设置满足使用需求的物业管理用房。
4.依据行业类别确定建筑系数,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2的要求。
5.配套市政公用设施项目:D-25地块规划七个10kV开关站,每个开关站建筑面积不小于40㎡,位置应符合属地政府、供电等管理部门要求。
6.配电箱等配电设施应隐蔽设置,不能设置在路边。
7.该项目同时需按中山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8.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28-2026-0014)执行。
(三)行业要求及代码:(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项)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29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352)、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代码358)、技术推广服务(行业代码75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不接受自然人竞投或联合竞投。
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申请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五)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镇街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就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属地镇街政府的监督。《项目履约监管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由竞得人与属地镇街政府承担。
2.达产要求:
(1)年产出: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642日前投产,投产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为爬坡期,其中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出不低于约定达产产出的20%(每亩360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出不低于约定达产产出的50%(每亩900万元人民币)。
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2372日前达产,达产考核期为自约定达产之日起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至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均产出贡献不低于每亩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均产值不低于每亩600万元人民币)。
年产出指所有落户注册在本地块内企业纳入统计的年度总产出(包括产值、营收)。
(2)年税收: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642日前投产,投产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为爬坡期,其中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税收贡献不低于约定达产税收贡献的20%(每亩14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税收贡献不低于约定达产税收贡献的50%(每亩35万元人民币)。
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2372日前达产,达产考核期为自约定达产之日起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至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均税收贡献不低于每亩70万元人民币。
项目年税收指所有落户在地块内企业的年度总税收,该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免抵税额等相关税金,但不含代扣代缴税收、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所持物业转让和租赁产生税收等,且税收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及相关税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税务系统审核的免抵退税申报表作为审核依据。
3.分割转让及自持要求:(1)受让人自持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转让前产业用房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51%,自持时间不少于15年,自持部分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1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分割转让等要求按中山市新型产业用地有关政策执行。
(2)受让人完成新型产业项目用房首次登记后可根据政策要求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4.竞得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5年内,在进行涉及竞得人实际控股方的重大股权交易即实际控股方直接持股将低于51%时,必须经翠亨新区管委会批准。
5.本宗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如下:
容积率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产出强度 (万元/亩) | 税收强度 (万元/亩) | 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参考值 |
3.5≤容积率≤4.0 | ≥1500 | ≥1800 | ≥70 | 0.1709吨标准煤 |
6.根据《中山市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申请单位向属地镇街政府提出预受理申请,以加快项目落地投产。
(六)投资强度:≥22,500元/平方米。
(七)建设期限要求:在2027年11月28日之前开工,在2030年5月28日之前竣工。
(八)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网上挂牌起始价、竞价增幅
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71,696,000元,即约2,044,000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1,710,000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
五、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一)竞买申请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4,339,200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二)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11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为交纳。
六、网上挂牌资料获取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申请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七、本次网上挂牌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上午11时。
(三)网上报价时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八、竞买资格确认及最高报价者
(一)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本次网上挂牌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经交易中心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网上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
(二)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的,此次网上挂牌不成交,无最高报价者;在网上报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此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最高报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
九、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网上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向最高报价者生成《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最高报价者须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出让文件),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最高报价者成为竞得人,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付款要求
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0天内将成交总出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不足部分,如竞得人逾期并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纳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已缴纳的定金。
十一、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税费,具体涉税事项请咨询市税务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土地交付
2026年5月30日之前,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三、其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事项以本出让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出让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谢小姐;咨询电话:0760-85598952
地址: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翠亨新区规划馆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zrzyj/
(二)组织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咨询电话:0760-89817365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其他咨询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7868389、0760-88386168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镇街联系人电话:0760-89893632(廖先生)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