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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挂牌][城镇住宅用地(TOD综合开发用地)]G23-2026-0017中山市石岐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时间:2026-07-24点击次数:196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23-2026-00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网上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50628.83平方米(折合75.9432亩),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起湾道西侧,现状为部分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TOD综合开发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三、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规划指标:1.0<容积率1.6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50(其中商业商务类建筑≤150米,且至少有一栋商业商务建筑高度>99米,住宅类建筑80),50628.83<计容建筑面积(㎡)≤83537.57

(二)其他规划要求

1.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类建筑(含地下商业)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2%。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地下商业、轨道站点附属设施;用地面积39843.32平方米(含地块一用地面积34142.43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5700.89平方米,不含南中城际及其安全保护距离范围);总建筑面积为104538.24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4846.08平方米(含地块一负一层建筑面积31202.8平方米、地块二负一层建筑面积3643.28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3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3.为打造未来城市发展,提升岐江新城城市品质,在本项目试点立体园林住宅。

4.住宅小汽车停车位按照90㎡≤每户建筑面积<120㎡配套不低于0.8个车位/户,120㎡≤每户建筑面积<140㎡配套不低于1.2个车位/户,140㎡≤每户建筑面积<200㎡配套不低于1.6个车位/户设置,商业小汽车停车位按0.8个/100㎡,商务小汽车停车位按0.8个/100㎡,其他停车位的设置标准按《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5.地块使用需满足周边道路、公用设施、居民点等对本宗地相邻权的要求。

6.居住部分应按《中山市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中山自然资函〔2022〕425号)要求提供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2%的配套公建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另,受让人需建设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上限5%的商业物业,向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无偿移交。

7.配套设施等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23-2026-0017)执行。
   (三)建设期限要求:在20281219日之前开工,在20311219日之前竣工。

(四)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一)本宗用地各部分用途价格占比情况:城镇住宅用地75.42%,商业用地21.71%,地下空间2.87%。

(二)竞买资金要求: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竞买本宗用地,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同时提交《资金来源承诺书》,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竞买人承诺竞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直至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信用联合奖惩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为支持用地加快开发建设,本宗用地在竞得人缴纳50%出让价款后10天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竞得人可凭出让合同、缴款票据、土地交付确认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剩余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缴纳完毕,凭全额出让价款的缴款票据、契税和印花税的完税凭证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税费缴纳的要求以税务有关规定为准。若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出让价款缴纳导致出让合同解除的,由出让人收回土地、没收合同定金或追收违约金,地上建筑物归出让人所有,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拆除建(构)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四)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成品住宅标准管理,成品住宅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操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竞得人需与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山市南中城际岐江新城站1307-02-06地块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合作协议》。

(六)本宗用地范围内有已封闭但未拆除的道路以及未覆盖的排水渠,成交后,该道路提供竞得人作开发建设施工使用,排水渠由竞得人自行覆盖或按建设需求使用。

(七)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镇街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

(八)竞买人竞得用地后,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时提交《关于竞得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的申请》予以明确。成交后,竞得人按约定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竞得人、新公司需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由新公司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人所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九)本宗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商业商务建筑须与住宅建筑同步开工建设。

(十)本宗用地范围内商业商务建筑形象进度达70%之前,住宅建筑项目预售款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用于本项目后续工程建设、开发及相关税金及费用缴纳,不得挪作他用或向本项目外划转。需符合解除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的条件后,住宅建筑方可申请解除住宅建筑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的监管。商业商务建筑项目按《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办理预售款监管相关业务。

(十一)本宗地内需建设一栋建筑高度>99米的高层商业商务建筑,形象进度要求为:

1.高层商业商务建筑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底板施工;

2.高层商业商务建筑2028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

3.高层商业商务建筑2028年12月底前实现主体封顶。

(十二)竞得人需无偿改造和提升项目用地东侧的现状绿化用地,预计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无偿改造提升的范围不低于18亩,建设公共景观和配套设施,建设内容涵盖绿化景观、照明、小品、体育健身设施等。具体详见《项目履约监管合同》。

、网上挂牌起始价、竞价增幅

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65,600,000,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2,650,000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需提供住建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接受联合竞投。

(二)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申请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一)竞买申请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3,120,000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二)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6年11月2日11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为交纳;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各方必须约定其中一方为主竞买申请人,以主竞买申请人的名义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网上挂牌资料获取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申请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本次网上挂牌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自2026年7月24日2026年10月21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自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2日上午11时。

(三)网上报价时间:自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竞买资格确认及最高报价

(一)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本次网上挂牌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经交易中心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网上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

(二)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的,此次网上挂牌不成交,无最高报价者在网上报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此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最高报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

、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网上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向最高报价者生成《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最高报价者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出让文件),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最高报价者成为竞得人,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付款要求

成交总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成交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第二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将剩余出让价款支付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不足部分,如竞得人逾期并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纳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已缴纳的定金。

、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税费,具体涉税事项请咨询市税务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土地交付

竞得人缴纳50%出让价款后10天内,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其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事项以本出让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林小姐;咨询电话:0760-882680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兴中道2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zrzyj/

 

(二)组织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欧先生;咨询电话:0760-89817365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sjypt.cn/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其他咨询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7868389、0760-88386168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镇街联系人电话:0760-88882620(谭小姐)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