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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竞价][工业(标准地)]G20-2022-0051中山市西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2-07-21点击次数:3725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信息
竞得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竞买号:9246)
成交总价 : 6453.3038万元
成交时间: 2022-07-21 08:4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20-2022-0051 宗地位置: 中山市西区街道隆昌社区
土地用途: 工业(标准地) 用地面积: 86044.05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2-07-19 17:00:00
保证金: 3226万元 起始价: 6453.3038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2022-07-07 09: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2-07-20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22-07-07 09: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2-07-21 08:40:00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3.5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50米
其他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21,560.28平方米(其中地块一270883.56平方米,地块二50676.72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0390.07平方米(其中地块一67720.89平方米,地块二12669.18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工业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用地内的生产辅助建筑面积的总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根据实际需要,地块一、二范围内的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和生产辅助建筑面积可整体计算,宜集中布置在地块二。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以下要求: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3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若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5,建于地下或停车楼中的小汽车和摩托车停车位不少于应配停车位的50%;非机动车停车位宜建于地面。停车楼层高应小于或等于3.5米,停车楼建筑面积按一半计算容积率。地块一、二范围内的停车位(包括小汽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可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布置,整体计算。
4.地块一、地块二其他指标各自须符合控规要求。
5.规划条件中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仅作为指导性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6.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81142022010001)执行。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