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与矿业权> 结果公布

[网上挂牌][工业用地(标准地)]G10-2025-0177中山市古镇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6-02-27点击次数:10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信息
竞得人: 中山市骐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竞买号:6090)
成交总价 : 2655.4302万元
成交时间: 2026-02-27 09: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10-2025-0177 宗地位置: 中山市古镇镇美丰街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标准地) 用地面积: 14752.39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02-26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1327万元 起始价: 2655.4302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2026-02-16 00: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6-02-26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26-02-16 00: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6-02-27 09:30:00
动工时间: 2027-04-24 竣工时间: 2028-04-23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3.5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52960.32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13240.08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1)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2)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4.工业配套如建设宿舍楼等居住类建筑,相应建筑的限高为80米。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10-2025-0177)执行。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