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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挂牌][工业用地(标准地)]G33-2026-0023中山市坦洲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6-05-13点击次数:10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信息
竞得人: 广东三绿新材料有限公司(竞买号:3741)
成交总价 : 1611.468万元
成交时间: 2026-05-13 09: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33-2026-0023 宗地位置: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社区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标准地) 用地面积: 23873.57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05-12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483.4404万元 起始价: 1611.468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2026-05-03 00: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6-05-12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26-05-03 00: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6-05-13 09:30:00
动工时间: 2027-07-19 竣工时间: 2029-01-16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3.5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产业用房高度≤7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其中,配套宿舍不得超过80米)。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82041.72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0510.43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⑴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⑵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4.地块使用需满足周边道路、公用设施、居民点等对本宗地相邻权的要求。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33-2026-0023)执行。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