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牌][工业用地(标准地)]G06-2026-0016中山市阜沙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6-08-04点击次数:11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成交信息 | |||
| 竞得人: | 广东兆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竞买号:4390) | ||
| 成交总价 : | 439.0066万元 | ||
| 成交时间: | 2026-08-04 09:30:00 | ||
| 详细信息 | |||
| 宗地编号: | G06-2026-0016 | 宗地位置: | 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用地面积: | 3885.01平方米 |
| 土地现状: | 已平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08-03 11:00:00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 保证金: | 132万元 | 起始价: | 439.0066万元 |
|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2026-07-23 00:00:00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2026-08-03 11:00:00 |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7-23 00:00:00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8-04 09:30:00 |
| 动工时间: | 2027-03-31 | 竣工时间: | 2028-03-30 |
| 容积率下限: | 2.0 | 容积率上限: | 3.5 |
| 建筑密度下限: | 35% | 建筑密度上限: | 60% |
| 绿地率下限: | 10% | 绿地率上限: | 15% |
| 最小建筑限高: | / | 最大建筑限高: | / |
| 其他要求: |
1.产业用房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配套宿舍不得超过80米;工业地块周边夹杂村居,应与周边建筑协调,工业用地临村居一侧,距离用地红线10米内,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6米,且间口率不宜大于60%,需满足周边村居的日照要求)。 2.本宗用地属于《中山市阜沙镇工业园区片区(0604单元)08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2024)》(中府函〔2024〕285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3.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房,总建筑面积为11540.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885.15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4.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1)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2)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5.地块使用需满足周边道路、公用设施、居民点等对本宗地相邻权的要求。 6.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06-2026-0016)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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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