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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德溪路塌陷段污水管网及绿化修复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5-07点击次数:391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坦洲镇德溪路塌陷段污水管网及绿化修复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中山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坦洲镇德溪路塌陷段污水管网及绿化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ZSHR-CG-20240303)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SHR-CG-20240303

二、项目名称:坦洲镇德溪路塌陷段污水管网及绿化修复工程(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2908857.09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中介预算金额下浮12.5%,即:2908857.09×(1-12.5%)=2545249.95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的报价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209056.83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五、合格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函的内容声明即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内容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函的内容承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6)投标人/供应商须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上参与投标成功。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57日至202451317:30时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2)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等方式登录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4.4》(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2000/fwzn/detail?id=1775339054512791553)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文件的工作。

七、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451412时前在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时间:202451517:30时前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5171700分。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组投标的,须对应每个包组逐个缴纳。

投标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建议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投标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09:30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09:3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 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网上开标,不要求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话:1802215310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何小姐

 话:0760-23630666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市坦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话:15390920890

 

中山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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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件 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