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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食堂人力服务及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7-17点击次数:15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食堂人力服务及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食堂人力服务及食材配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L-202606-NTCJZX-F00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食堂人力服务及食材配送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 项目总预算:37420000.00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1.各包组划分情况:

包组

包组名称

包组预估金额

(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蔬菜、水果、预包装类【指成品粮(大米、小麦粉、面粉等);成品食用油;调味品(酱油、蚝油、食醋等);速冻食品(速冻包点、水饺等);乳制品】

16220000.00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实行一年一签模式。切实保障食堂服务质量与校园食品安全每年服务期满后,学校将对中标的履约情况、食材质量、服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次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

2

畜禽肉类、水产品、鲜蛋类食用农产品类

11160000.00

3

食堂人力外包服务采购

10040000.00

备注:

1)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2)各包组最低有效投标家数:3家;

3)各包组分别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及2名中标备选人;

4)项目按包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确定中标结果,先确定包组1的评审结果后进行包组2的评审,已成为包组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获得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备选人推荐资格,以此类推。各包组中如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形,应予以废标;

5)以上金额为预估数据,具体金额以学校实际用餐人数、上课天数和中标人实际送货数量及金额为准。

2.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一个包组或同时选择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以包组为单位对同一个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须按照包组分别提供投标文件。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投标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3)投标人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6)包组一和包组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则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规定。

3.投标人须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参与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67171730分至20267241730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 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2)《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3使用粤企签移动CA(含原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CA(含原粤商通移动CA方式登录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506》:(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2000/fwzn/detail?id=1775339054512791553)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文件的工作。

七、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分前在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时间://///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各包组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861200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组投标的,须对应每个包组逐个缴纳。

投标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建议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投标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687930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68793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网上开标,不要求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0-23125362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0-88889687      

3.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共中山市南头镇委员会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760-23380360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717


附件文件 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